东尼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直接送达、传真、电子邮件等方式向董事发出董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结合通讯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5名,实际参会董事5名;
(五)本次会议由沈新芳先生主持,全体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会议。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0)。
独立董事就此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