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4月25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4月28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1、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的各项规定;
2、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我们同意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的内容;
3、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所披露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在提出本意见前,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
员未发现参与公司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2023年第一季度报告》。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二)审议通过《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
公司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规定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符合公司的实际情况,董事会审核决策程序合法,依据充分,同意本次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2023年第一季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29)。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三)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0)。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4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