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一)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以下简称“本次会议”)的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及《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二)公司于2023年7月18日以专人送达、挂号邮件、传真等方式向监事发出监事会会议通知;
(三)本次会议于2023年7月19日以现场方式在浙江省湖州市吴兴区织里镇利济东路588号会议室召开;
(四)本次会议应参会监事3名,实际参会监事3名,本次会议由杨利群女士主持。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上海证券报》同日披露的《东尼电子关于控股子公司拟增资扩股引入投资者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38)。
本项议案的表决结果: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表决。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7月20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