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74,97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25%;本次质押及解质后,沈新芳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47,870,000股,占其持股数量的63.85%,占公司总股本的20.59%。
? 公司控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沈新芳、沈晓宇先生合计持有本公司股份113,674,602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90%;本次质押及解质后,沈新芳先生和沈晓宇先生持有本公司股份累计质押数量55,770,000股,占其合计持股数量的
49.06%,占公司总股本的23.99%。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本公司”)于近日接到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沈新芳先生通知,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具体事项如下:
一、本次股份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沈新芳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是 |
本次质押股数 | 3,920,000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否 |
是否补充质押 | 否 |
质押起始日 | 2023年8月1日 |
质押到期日 | 主协议项下授信债权诉讼时效届满 |
质权人 | 招商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湖州分行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2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69%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为公司银行授信业务提供担保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
障用途。
二、本次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股东名称 | 沈新芳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3,92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5.23%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1.69% |
解除质押时间 | 2023年8月4日 |
持股数量 | 74,970,000股 |
持股比例 | 32.2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47,87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63.8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0.59% |
沈新芳先生本次解质的股份暂无后续质押计划,未来如有变动将根据实际情况和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告知义务。公司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质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及解质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沈新芳 | 74,970,000 | 32.25 | 47,870,000 | 47,870,000 | 63.85 | 20.59 | - | - | - | - |
沈晓宇 | 38,704,602 | 16.65 | 7,900,000 | 7,900,000 | 20.41 | 3.40 | - | - | - | - |
合计 | 113,674,602 | 48.90 | 55,770,000 | 55,770,000 | 49.06 | 23.99 | - | - | - | - |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5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