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尼电子:关于重大合同进展的补充公告
证券代码:603595 证券简称:东尼电子 公告编号:2024-003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重大合同进展的补充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东尼电子”)于2024年1月6日披露了《东尼电子关于重大合同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4-002)。现就相关事项补充说明如下:
一、2023年交付计划的执行差异
公司子公司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1月9日与下游客户T签订《采购合同》,其中附件《东尼2023年交付计划》约定东尼半导体2023年需向该客户交付6英寸碳化硅衬底合计15.30万片,含税销售金额合计人民币7.65亿元。2023年度,东尼半导体实际向下游客户T发货6英寸碳化硅衬底97,921片,该客户验收对账31,926片,对应含税销售金额15,963.00万元;与2023年交付计划相比少121,074片,对应含税销售金额60,537.00万元。
二、检测设备更换的具体情况
东尼半导体与下游客户T于2023年6月沟通发现双方SF的判断标准不一致,使得得出的TUA数据不一致,主要系双方产品检测设备不同所致。东尼半导体于2023年6月20日请购与该客户匹配的美国KLA的candela8520检测设备。
三、补充协议的主要条款
甲方(买方):下游客户T
乙方(卖方、供应商):湖州东尼半导体科技有限公司
鉴于:
1、甲方与乙方已于2023年1月9日签署《采购合同》,约定乙方向甲方供应6英寸碳化硅衬底相关事宜;
2、因乙方产线未能按期投产及乙方生产工艺持续优化等非甲方原因,乙方未能严格按照《采购合同》附件一:《东尼2023年交付计划》完成供货。
经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相关规定,达成如下补充协议:
(一)关于6英寸碳化硅衬底的供应价格及其他约定
1、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乙方应按照市场价向甲方供应6英寸碳化硅衬底,单价应为市场价格,具体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2、其他与6英寸碳化硅衬底供应的相关要求,包括但不限于:交货时间、规格标号、质量要求、包装要求等均按照原《采购合同》及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二)关于双方进一步合作的确认
1、根据双方友好协商,乙方同意向甲方免费供应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合计1,000片、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合计335片,具体如下:
交货时间节点 | 交货内容 | 交货数量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 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 | 250 |
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 | 80 | |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 | 250 |
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 | 85 |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 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 | 250 |
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 | 85 | |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 | 250 |
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 | 85 |
2、乙方需确保供应给甲方的8英寸碳化硅衬底的质量稳定。
3、双方一致同意,在前述8英寸碳化硅衬底可以满足甲方实际生产经营需要的前提下,双方可友好协商采购事宜,以双方另行签订的采购订单为准。
(三)关于原《采购合同》项下乙方违约责任的确定
1、根据双方确认,乙方基于原《采购合同》约定,存在如下违约情形:
因双方产品检测设备不同,导致SF的判断标准不一致,使得得出的TUA数据不一致。原产品检测设备标准为日本lasertec的sica88,中途市场客户改用美国KLA的candela8520检测设备为标准,乙方根据要求重新定购进口检测设备,
周期较长需5至8个月,因此乙方2023年交付计划未能完成。
甲方知情和理解,但非甲方原因。
2、甲方同意,自乙方按照本协议第二条约定完成全部8英寸碳化硅衬底供货后,甲方不再依据原《采购合同》第22条第(2)(3)款
(注)
约定主张乙方2023年度供货事宜所涉违约责任。
(注:(2)因供应商原因每月交货总数量不足《东尼2023年交付计划》以及2024年、2025年双方协商确认的对应月中数量95%的,供应商应就不足95%数量部分向买方支付违约金【1000RMB/片】。因买方原因每月提货总数量不足《东尼2023年交付计划》以及2024年、2025年双方协商确认的对应月中数量95%的,买方应就不足95%数量部分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1000RMB/片】。(3)因供应商原因连续三个月交货总数量不足《东尼2023年交付计划》以及2024年、2025年双方协商确认的对应月中数量95%的,供应商除应向买方就不足95%数量部分支付违约金【1000RMB/片】外,买方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应采购订单,供应商应于收到买方合同或对应采购订单解除通知之日起7日内返还所有对应预付款。因买方原因连续三个月提货总数量不足《东尼2023年交付计划》以及2024年、2025年双方协商确认的对应月中数量95%的,买方除应向供应商就不足95%数量部分支付违约金【1000RMB/片】外,供应商还有权单方解除本合同、对应采购订单。)
(四)关于原《采购合同》第22条的调整
甲、乙双方一致同意,自2024年1月1日开始,将原《采购合同》第22条违约责任重新约定如下(即:自2024年1月1日开始的供货所涉违约事项,执行本补充协议约定,2024年1月1日前的供货所涉违约事项仍以原《采购合同》约定为准):
(1)因供应商原因迟延交货的,每逾期一日供应商应依迟交部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一(0.1%)向买方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迟交部分合同价款的2%。供应商迟延交货超过30日的,买方有权单方解除迟延交货部分的合同,供应商应于收到买方解除通知后7日内向买方返还对应的预付款。
(2)因买方原因推迟收货的,每逾期一日买方应依迟收部分合同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一(0.1%)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迟收部分合同价款的2%。
(3)因买方原因迟延付款的,每逾期一日买方应依应付价款的百分之零点一(0.1%)向供应商支付违约金,但违约金总额最多不超过应付未付合同价款的2%。买方迟延付款超过30日的,供应商有权单方解除迟延付款部分的合同。
(4)合同签订后,如买方单方要求减少合同标的物数量,买方需支付给供应商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供应商损失,买方应继续
赔偿供应商损失;如供应商单方要求减少合同标的物数量,供应商需支付给买方合同总额的20%作为违约金并于供应商单方要求减少合同标的物之日起7日内向买方返还对应的预付款,如违约金不足以弥补买方损失的,供应商应继续赔偿买方损失。
(5)本公司和供应商任何一方擅自中断、中止、迟延履约超过一个月的或擅自单方要求解约或提前终止本合同的,应按照本合同总价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6)本合同中所有关于预付款的返还约定,供应商未按期履行的,每逾期一天,应按未返还预付款的万分之五向买方支付违约金。
四、2024年8英寸碳化硅衬底供应的具体情况及其影响
补充协议中约定的东尼半导体2024年8英寸碳化硅衬底交付计划如下:
交货时间节点 | 交货内容 | 交货数量 |
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3月31日 | 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 | 250 |
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 | 80 | |
2024年4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 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 | 250 |
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 | 85 | |
2024年7月1日至2024年9月30日 | 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 | 250 |
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 | 85 | |
2024年10月1日至2024年12月31日 | 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 | 250 |
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 | 85 |
东尼半导体具备8英寸碳化硅衬底的生产能力,同意2024年度向下游客户T免费供应8英寸碳化硅衬底(P级)合计1,000片、8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合计335片。若按东尼半导体对下游客户T的含税销售价格计算,上述8英寸碳化硅衬底价值为2,002.50万元。
若东尼半导体不能按照约定供应上述8英寸碳化硅衬底,下游客户T可依据原《采购合同》第22条第(2)(3)款(详见第三章的注)约定主张2023年度供货事宜所涉违约责任,预计违约金额不超过12,107.40万元。
五、风险提示
2023年度东尼半导体向下游客户T供应碳化硅衬底发货与验收相差65,995片,截至2023年底尚有库存商品31,283片,该部分库存商品仍可按照6英寸碳
化硅衬底(P级)、6英寸碳化硅衬底(D级)销售,以目前的销售价格减去生产成本计算,预计损失合计16,634.57万元。
若东尼半导体不能按照约定供应上述8英寸碳化硅衬底,下游客户T可依据原《采购合同》第22条第(2)(3)款(详见第三章的注)约定主张2023年度供货事宜所涉违约责任,预计违约金额不超过12,107.40万元。
在后续合同履行过程中,如遇宏观政策、市场环境、产品品质、运营管理等因素影响,可能导致合同无法如期、全面履行或被取消,并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赔偿违约金。公司将积极做好相关应对措施,加强风险管控,保障合同正常履行。公司届时将根据相关事项后续进展情况履行相应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理性决策,审慎投资。
特此公告。
浙江东尼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