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升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再升科技”)第五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通知于2023年7月22日以传真、电话、邮件或专人送达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日上午10:00以现场方式在公司会议室召开。本次会议应出席董事8人,实际及委托出席董事8人(董事LIEW XIAOTONG刘晓彤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秀琴代为表决;董事陶伟因其他事务未能亲自出席本次会议,委托董事刘秀琴代为表决),会议由董事长郭茂先生主持,会议召集、召开、表决程序及审议事项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等的规定,会议合法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严格按照中国证监会《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半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2021年修订)》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修订)》的要求进行编制。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摘要的内容与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公司2023年半年度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表决结果:8 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及《再升科技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
(二)审议通过《关于确认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公司编制的《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关于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的相关规定,报告内容准确、完整,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能够真实反映公司募集资金存放和使用情况。
表决结果:8票同意,0 票反对,0 票弃权。
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再升科技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实际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
2023-081)。
特此公告。
重庆再升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3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