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因利润分配调整可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调整前转股价格:18.75元/股
? 调整后转股价格:18.70元/股
? 纵横转债本次转股价格调整实施日期:2023年6月21日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可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27,000万元,期限6年,并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代码“11357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相关公告。
一、转股价格调整依据
2023年5月12日,公司召开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决定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0.50元(含税),不转增,不送红股。本次权益分派实施的股权登记日为2023年6月20日,除权除息日为2023年6月21日,具体情况详见公司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权益分派实施公告》(公告编号:2023-030)。
根据《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说明书》(以下简称“《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规定,在“纵横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
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转股价格相应调整。
公司本次因实施2022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对可转债转股价格进行调整符合《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的相关规定。
二、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与调整结果
根据《公司可转债募集说明书》相关条款及有关规定,在“纵横转债”发行之后,当公司因送红股、转增股本、增发新股、配股或派发现金股利等情况(不包括因本次发行的可转债转股增加的股本)使公司股份发生变化时,将按下述公式进行转股价格的调整(保留小数点后两位,最后一位四舍五入):
送股或转增股本:P1=P0/(1+n);
增发新股或配股:P1=(P0+A×k)/(1+k);
上述两项同时进行:P1=(P0+A×k)/(1+n+k);
派发现金股利:P1=P0-D;
上述三项同时进行:P1=(P0-D+A×k)/(1+n+k)。
其中:P0为初始转股价,n为送股率,k为增发新股或配股率,A为增发新股价或配股价,D为每股现金股利,P1为调整后转股价。
根据上述转股价格调整公式中“派发现金股利:P1=P0-D”进行计算,调整前转股价P0为18.75元/股,根据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的利润分配方案,每股现金股利D为0.05元/股,则调整后转股价P1=P0-D=18.70元/股。
因此,“纵横转债”转股价格由18.75元/股调整为18.70元/股。调整后的转股价格自2023年6月21日(除息日)起生效,同时“纵横转债”自2023年6月14日至2023年6月20日期间停止转股,自2023年6月21日起恢复转股。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