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
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0号文核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纵横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7,000万元,期限6年,并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代码“113573”。
截至2021年7月9日,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园投资”)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交易系统以其自主发行并管理的私募证券投资基金买入纵横转债857,050张,约占纵横转债发行总量的31.74%。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纵横通信关于债券持有人增持公司可转换公司债券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41)。
公司于2023年6月26日接到林园投资通知,林园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汉中林园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3年6月26日共持有纵横转债575,800张,约占纵横转债发行总量的21.33%,较上次公告比例减少10.41%。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6月2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