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3年度利润分配提议暨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2 证券简称:纵横通信 公告编号:2024-015转债代码:113573 转债简称:纵横转债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控股股东2023年度利润分配提议暨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提议: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且现金分红总额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0%。
? 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了《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公司将积极采取措施推动“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实施,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信任。
一、提议2023年度利润分配的情况
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于2024年3月22日向公司递交《关于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提议》。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更好地回报投资者,与全体股东共享公司经营发展成果,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提议:2023年度现金分红比例不低于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5%,且现金分红总额同比增长率不低于10%。苏维锋先生提请公司董事会就本项提议予以研究,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报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并承诺将在相关会议审议该事项时投“赞成”票。
公司收到上述提议后,结合《公司章程》规定以及公司经营发展规划和盈利能力进行初步分析,认为该提议具有一定的合理性和可行性,公司将拟定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并与2023年年度报告一同提交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
二、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公司于2024年3月22日召开第六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以9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的表决结果审议通过《公司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为践行以“投资者为本”的上市公司发展理念,维护全体股东利益,基于对公司发展前景的信心和对公司长期投资价值的认可,公司制定了2024年“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具体方案如下:
(一)提升经营质量
公司为国内专业的信息通信技术服务提供商,主要为中国移动、中国电信、中国联通三大电信运营商以及铁塔公司提供5G新基建等相关服务,为政企行业客户提供数智化项目一站式解决方案,为电信运营商及互联网企业客户提供全域数字营销服务。
公司上市以来持续聚焦主业,秉持“主业突出、产业协同”的发展思路,在夯实传统主业的基础上,持续探索业务的优化升级。经过多轮梳理与沉淀,公司已从以5G新基建业务为单一主业升级为5G新基建业务及全域数字营销服务业务并重的多轮驱动新业态,为公司快速发展点燃新引擎、增添新动力。
经财务部初步测算,预计2023年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3,284.41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长51.37%,公司营业收入和净利润已连续三年实现增长。公司全域数字营销服务业务三年间实现跨跃式发展,营销品类快速拓展,形成以号卡、流量、话费、平台会员、本地生活等虚拟商品为核心的营销矩阵,通过不断提升选品、投流以及运营能力,打造公司数字营销业务核心竞争力。
2024年,公司将围绕主业延伸拓展业务,通过薪酬绩效改革、组织架构调整、引入及培养优质人才、提升内部管理能力等措施,提升公司盈利能力及运营能力,牢筑公司发展护城河,实现公司可持续高质量发展。
(二)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
公司在不断夯实原有主业的同时,紧跟国家数字经济行业规划,持续关注通信、互联网、智算相关领域的发展机会,利用公司多年经验积淀,寻找符合国家发展规划的新业务。经过多年的探索与调研,公司将锚定人工智能产业,拥抱人工智能技术变革,结合公司自身的资金、资源、经验优势,着力加大在人工智能技术应用及算力服务方面的投入,持续深挖人工智能技术与业务相结合的落地场
景,积极打造新的增长曲线,推动公司高质量发展。公司成立全资子公司浙江艾基生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艾基生科技”)以及纵横智算科技(浙江)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纵横智算”)聚焦算力服务及人工智能应用产业。艾基生科技一方面运用AI技术能力赋能上市公司全域数字营销业务,实现数字化虚拟产品的全域全产业链流量运营,通过AIGC内容、AI+营销以及AI算法智能监控投放等方式多维度地实现降本增效;另一方面通过自行研发相关应用系统,为B端客户以及C端用户提供多样化、简单易用且高效的AI应用服务。纵横智算将在解决公司自有AI业务的算力供给问题的基础上,向外拓展算力整合、算力租赁以及算力管理等服务,为公司提供更多的商业机会和增长潜力。
(三)增加投资者回报
1、持续现金分红,重视股东回报
公司努力为股东创造长期可持续价值,并高度重视股东投资回报,自上市以来每年均进行现金分红,以持续的现金分红来增加投资者的获得感,践行重回报理念。公司2020年至2022年现金分红金额占三年累计归属于上市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超过40%,2022年度公司现金分红金额占当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比例约47%。同时,为完善公司利润分配政策,增强利润分配的透明度,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公司已根据《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等相关规定,在《公司章程》中明确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对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事项的决策程序和机制,对既定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作出调整的具体条件、决策程序和机制,以及为充分听取中小股东意见所采取的措施;明确公司的利润分配政策尤其是现金分红政策的具体内容,利润分配的形式,利润分配尤其是现金分红的具体条件,发放股票股利的条件,年度现金分红最低比例,推动公司建立科学、持续、稳定的分红机制,保证股东的合理投资回报,增加股利分配决策的透明度和可操作性。2024年,公司将在正常经营的前提下,结合公司经营现状和业务发展规划,持续开展现金分红。
2、实施回购方案,提振市场信心
为增强投资者信心,维护公司全体股东利益,公司于2024年2月3日发布了股份回购计划,合计拟使用不低于人民币8,000万元(含)且不超过人民币12,00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部分股份。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做出回购决策并予以实施,并根据回购进展情况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截至2024年2月29日,公司已回购股份500万股,总金额5,355.13万元(不含交易佣金等交易费)。
(四)加强投资者沟通
公司高度重视投资者关系管理工作的质量,不断完善投资者关系管理相关制度,建立多元化投资者沟通交流渠道,通过接听投资者热线、回复邮件、开设企业官网投资者关系专区、回复e互动投资者问题、组织业绩说明会等方式,加强投资者对公司生产经营状况的了解,与投资者建立良好互动。
2024年,为更好地阐述公司的经营成果、公司治理情况,公司将采用视频及文字互动的方式召开年度业绩说明会,以便投资者更全面、直观地了解公司的经营状况、发展战略。同时,公司也将贯彻“引进来,走出去”的投资者关系管理方针,通过积极邀请投资机构、分析师及广大投资者走进公司调研、参加线下策略会、邀请公司董事、管理层以及相关业务负责人共同参与投资者关系活动等方式,增强公司与投资者互动的深度和广度,拓宽投资者沟通渠道,丰富投资者沟通方式。
(五)坚持规范运作
公司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以及《公司章程》的要求,持续完善法人治理结构。2023年12月,公司根据《上市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修订了《公司章程》《独立董事工作细则》及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并根据规则要求调整了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成员,确保公司相关制度及治理结构符合最新规定,保障公司合法合规经营。公司已为独立董事开设专属工作室,便于独立董事开展现场工作,并指定相关部门作为沟通服务机构,负责相关资料提供、会议安排、材料编制、信息反馈等工作。2024年公司将继续
为独立董事履职提供便利条件,切实保障独立董事的知情权。
(六)强化“关键少数”责任
2023年,公司制定了高管人员薪酬与经营业绩考核直接挂钩的薪酬政策。高管人员部分薪酬和公司经营业绩考核结果挂钩,确保了高管人员与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绑定。2024年,公司将持续完善高管人员考核体系,明确岗位职责、权利义务、薪酬待遇、责任追究等内容,建立定量与定性相结合、经营类和关键任务类相并存的指标体系,科学合理设置考核值,进一步强化经理层成员的责任、权利和义务对等,充分调动高管人员干事创业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2024年,公司将继续督促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积极参加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组织的培训,邀请律师、会计师等对上市公司相关人员进行合规知识培训,确保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相关人员有针对性地学习,降低公司合规风险,提升公司规范治理水平,保障投资者权益。
三、其他说明及风险提示
公司将持续评估本次“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的具体举措实施进展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同时继续专注主业和降本增效,布局新业务,打造持续增长能力,努力通过良好的业绩表现、规范的公司治理、稳健的投资者回报,切实履行上市公司的责任和义务,回馈投资者的信任,维护公司市场形象,并在未来持续提出更多合理举措进一步完善、持续优化“提质增效重回报”行动方案。
上述现金分红提议仅为公司控股股东苏维锋先生的初步提议,具体利润分配预案须经公司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尚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