纵横通信: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
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监许可[2019]2580号文核准,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4月17日公开发行270万张A股可转换公司债券(以下简称“纵横转债”),每张面值100元,发行总额人民币27,000万元,期限6年,并于2020年5月22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债券简称“纵横转债”,债券代码“113573”。
截至2023年6月26日,深圳市林园投资管理有限责任公司(以下简称“林园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汉中林园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共持有纵横转债575,800张,约占纵横转债发行总量的21.33%。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媒体披露的《纵横通信关于债券持有人持有公司可转债比例变动达10%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37)。
公司于2024年10月23日接到林园投资通知,林园投资及其一致行动人汉中林园投资基金管理合伙企业(有限合伙)截至2024年10月21日共持有纵横转债207,130张,约占纵横转债发行总量的7.67%,较上次公告比例减少13.66%。
特此公告。
杭州纵横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