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博天: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博天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的公告

查股网  2023-12-09  *ST博天(603603)公司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ST博天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12月8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下发的《关于*ST博天触及重大违法退市风险警示情形相关事项的监管工作函》(上证公函【2023】3445号),监管工作函的具体内容如下: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12月8日晚间,公司公告称,收到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2023]20号)(以下简称《事先告知书》),认定公司通过多种方式虚增或虚减营业收入、利润,导致2017年、2018年、2019年、2020年、2021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司2020年及2021年资产负债表虚假记载金额合计1,954,795,259.94元,且占该2年披露的年度期末净资产合计金额的138.06%。公司虚假记载的信息披露违法行为持续时间长,虚假记载金额大、占比高,严重损害证券市场秩序。公司上述情形触及《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2023年8月修订)》(以下简称《股票上市规则》)第9.5.1条第(一)项、第9.5.2条第一款第(四)项规定的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强制退市。如根据行政处罚决定书认定的事实,公司触及重大违法强制退市情形,公司股票将被终止上市。

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公司股票将被叠加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现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规定,向你公司提出如下监管要求:

一、你公司应当维护公司正常运行,认真配合中国证监会北京监管局及本所

监管工作,依法依规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并进行风险提示,及时回应投资者关切,积极做好沟通解释工作。

二、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5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每5个交易日披露1次相关事项进展情况,并就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进行特别风险提示。

三、你公司应当根据《股票上市规则》第9.5.7条的规定,在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期间,收到相关行政处罚决定书,可能触及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情形的,应当申请停牌,并及时披露有关内容。

请公司收到本函后立即披露。公司股票可能被实施重大违法类强制退市,对投资者影响重大。你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应高度重视上述事项,严格遵守《证券法》《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以及本所相关规定,及时、准确、完整地披露与退市有关的信息,保护投资者特别是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

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为《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以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有关公司的信息均以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信息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博天环境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2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