京华激光: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2025年5月19日
目录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案...............................................................................................
议案一: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二: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议案三:《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议案四: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议案五: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
议案六:关于续聘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议案七: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议案八:关于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议案九: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议案十: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议案十一: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议案十二: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议程
一、现场会议时间及地点
1、现场会议召开时间:2025年5月19日14:00
2、现场会议召开地点:浙江省绍兴市越城区中山路89号公司三楼会议室
二、网络投票系统及起止时间
1、网络投票系统:上海证券交易所股东大会网络投票系统
2、网络投票起止时间:通过交易系统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交易时间段,即9:15-9:25,9:30-11:30,13:00-15:00;通过互联网投票平台的投票时间为股东大会召开当日的9:15-15:00。
三、会议议程
(一)股东及参会人员签到。
(二)由会议主持人宣布会议开始,并宣布现场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及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
(三)主持人宣读本次会议议案并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1、由孙建成先生宣读《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2、由谢伟东先生宣读《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3、由孙建成先生宣读《<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4、由冯一平女士宣读《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5、由孙建成先生宣读《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6、由冯一平女士宣读《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7、由冯一平女士宣读《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8、由孙建成先生宣读《关于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9、由孙晓东先生宣读《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0、由冯一平女士宣读《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1、由孙建成先生宣读《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12、由孙建成先生宣读《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进行审议。
(四)听取《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京华激光2024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
(五)现场会议股东发言、提问。
(六)主持人提请与会股东推选两名股东代表作为计票人,与会监事推选一名监事作为监票人。
(七)现场与会股东对议案进行投票表决,计票人、监票人统计投票结果。
(八)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表决结果,中场休会待网络投票统计结果。
(九)计票人、监票人合计统计网络和现场投票结果。
(十)主持人宣布会议表决结果,并宣读本次股东大会会议决议。
(十一)律师宣读法律意见书。
(十二)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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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须知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本次股东大会顺利召开,根据《公司法》《公司章程》及《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特制定本次股东大会会议须知,望全体参会人员遵守执行:
一、凡参加会议的股东请按规定出示股东账户卡、身份证或法人单位证明以及授权委托书等证件,经验证后领取会议资料,方可出席会议。
二、股东请按时进入会场,听从会议工作人员安排入座。
三、会议正式开始后,迟到股东人数、股权不计入表决数。特殊情况,听从见证律师意见。
四、会议期间请关闭手机,不得录音录像,以保持会场正常秩序。
五、会议提问环节不超过一小时。股东在发言前,请向会议工作人员预先报告,由主持人按报名次序先后安排发言,每位股东发言限在5分钟内,以使其他股东有发言机会。
六、本次会议采取现场投票与网络投票结合的表决方式。股东只能选择现场投票和网络投票中的一种表决方式。如同一股东通过现场和网络投票系统重复进行表决的,以第一次表决结果为准。
七、现场投票采用书面表决方式,请股东按表决票要求填写审议意见,填毕由会议工作人员统一收票。
八、会议表决计票工作由会议推选的股东代表担任;监票工作由监事和见证律师担任;表决结果由主持人宣布。
九、对违反本规则的行为,会议工作人员可以及时制止,以保证会议正常进行,保障股东合法权益。
议案一: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2024年,公司董事会严格遵守《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公司章程》赋予的各项职责,严格执行股东大会决议,积极推进董事会决议的实施,规范审议程序,科学、审慎地履行职责,积极推动公司各项业务有序开展,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稳健发展。全体董事恪尽职守、勤勉尽责,为公司的发展建言献策,全力保障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现将公司董事会2024年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第一部分公司经营情况
一、公司总体经营情况
2024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90,622.94万元,同比增长19.44%;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0,592.74万元,同比增长13.46%;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8,627.35万元,同比增长8.60%;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资产169,165.66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5.2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所有者权益102,651.17万元,较上年度末增长1.66%。
2020-2024年公司营业收入情况
二、公司主要经营工作情况公司主营产品配套于社会消费品,服务于消费领域。国家统计局数据显示,2024年我国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487,895亿元,同比增长3.5%。我国消费市场逐步复苏,居民消费意愿和消费信心正在逐步恢复。2024年我国消费市场呈现复杂而多变的格局。银发族重视身体健康和生活质量,新中产追求物质实用性与精神娱乐,Z世代(95后)自带网络基因,依托网络小圈层,通过以二次元、游戏、盲盒为载体的圈层消费获得认同感。个人消费行为正朝着“少而精”或“多而平价”的方向发展。与此同时,消费新业态、新增长点不断涌现。智能家居领域发展迅速,AI技术在家电等消费领域的应用空间广阔,带动了相关制造业的发展,智能手环、智能手机、平板电脑等小件智能化产品也逐渐纳入政策扶持范围,成为新的消费增长点。冰雪经济等新兴业态催生了相关文化旅游消费,为消费市场注入新的活力。此外,养老经济涉及的养老服务、生物医药、生命科学等领域也呈现出良好的发展势头。
报告期内,公司聚焦主营业务引领品类升级,优化产品结构实现业绩提升。在稳定烟标和酒标业务的基础上,重点拓展文创产品,所配套IP的种类和数量不断增多,对公司业绩的提升形成了强有力的正面支撑。在产品结构方面,文创业务增速较快,迅速成为公司的核心业务板块之一,并与烟标和酒标业务形成“三足鼎立”之势。
(一)烟标业务
烟标业务在传统模式的基础上,正逐步向高端、环保、智能方向发展。公司紧跟烟草行业的变革步伐,不断研发新技术、新材料,以满足烟草客户对烟标产品的多样化需求,为烟草客户提供更加环保、美观、防伪效果更加突出的烟标产品。同时,公司还注重与烟草客户的深度沟通与合作,共同探索烟标产品的创新设计,以提高烟草品牌的辨识度。烟标业务是公司传统且核心的业务之一。公司主要为“中华”“利群”“黄鹤楼”“黄山”“泰山”等国内知名烟草品牌的部分子品牌提供包材配套服务。公司在长期配套和服务烟草客户的过程中,与烟草客户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和信任关系,为双方后期持续合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
报告期内,在消费市场出现消费分化、部分烟标价格出现下调、部分品牌常规卷烟改中细支导致烟标用量下降的情况下,公司积极转换发展力度,主动适应
市场,通过持续优化产品结构、转换客户服务模式、积极开发潜在客户等措施,全面应对消费分化、部分烟标价格下降、烟草产品调整导致烟标用量下降带来的一系列经营风险。报告期内,烟标业务实现营业收入53,043.46万元,同比减少1.2%,主要原因是公司主要为中高端烟草品牌提供包材配套产品,部分中高端烟草品牌受消费分化的影响,销量受到影响,进而对公司的烟标业务产生影响。
(二)酒标业务公司通过全资收购瑞明科技进入酒标领域,瑞明科技专注酒标领域多年,其拥有的铂金浮雕技术具有高精分辨率、金属高光感、视觉凹凸感、立体浮雕的画面感、素雅晶透的高端质感以及明显的视觉差异化效果,制作的图案更加精细,并具有强烈的视觉冲击力。瑞明科技依托自身的技术优势,不断提升酒标产品的设计和质量水平,满足客户对高端、个性化包装的需求。同时,瑞明科技还积极拓展新的客户群体,不断开拓市场份额,为酒标业务的平稳发展奠定了坚实的基础。经过多年的市场拓展和客户开发,瑞明科技已与“习酒”“郎酒”“剑南春”“汾酒”“舍得”“古井贡”等知名白酒品牌建立和保持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
报告期内,公司酒标业务营业收入15,419.05万元,同比增长17%。主要原因:一方面,在经济增速趋缓导致消费分化的情形下,中高端白酒消费受到一定影响,但公司主要配套的中端白酒较高端白酒受消费分化的影响相对较小。另一方面,公司重视客户开发工作,通过不断拓展增量客户以抵消消费分化对酒标业务的部分影响,并为酒标业务持续稳定的增长提供了支撑。
(三)文创业务
公司文创业务始于早期为卡游龙头企业配套“奥特曼”卡牌。近两年,公司在配套“奥特曼”卡牌的基础上,陆续新增包括“小马宝莉”“叶罗丽”“名侦探柯南”等知名IP的卡牌产品。卡游龙头企业通过精准的市场定位和强大的情感营销,成功地将“小马宝莉”“叶罗丽”等知名IP塑造成一种文化符号,对应的卡牌以其精美的设计和炫酷的色彩效果,迅速热销并成为学生社交的“密码”,卡牌热销的背后映射出学生的社交需求,即学生具有强烈的归属感和社交需求,与他人建立互动关系能使自己获得更多的幸福感和满足感。
公司不断加强与卡游龙头企业的紧密合作,力求获取最新、最热门IP的配套服务。同时,公司还注重卡牌产品的创新设计,力求在保留IP原有特色的基础上,融入更多的创意元素供客户选择,创新后的卡牌产品更具吸引力和收藏价值。报告期内,公司文创业务实现营业收入18,462.32万元,同比增长240.83%,主要原因是受益于“小马宝莉”“叶罗丽”等知名IP为代表的卡牌产品迅速风靡学生群体,并持续放量,公司文创业务实现快速增长。
第二部分董事会日常工作情况
一、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4年,董事会认真履行工作职责,审慎行使《公司章程》和股东大会赋予的职权,结合公司经营需要,共召开4次董事会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表决程序均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等各项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会议情况及决议内容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三届九次 | 2024.4.26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2023年度总经理工作报告》;2、《2023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3、《2023年度独立董事述职报告》;4、《2023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履职情况报告》;5、《<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6、《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7、《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8、《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9、《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10、《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11、《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12、《董事会对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报告》;13、《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14、《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15、《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16、《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17、《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18、《关于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职情况评估报告》;19、《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3年度履行监督职 |
责情况报告》;20、《关于召开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的议案》。 | ||
三届十次 | 2024.8.27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3、《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三届十一次 | 2024.10.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届十二次 | 2024.12.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2、《关于补选第三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关于调整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委员的议案》;4、《关于召开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
二、公司治理及规范运作情况2024年,公司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其他法律法规的要求,不断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提高公司治理水平,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利益。董事会根据公司《未来三年股东回报规划》,积极落实公司分红政策。公司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操作合规、运作有效。
三、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2024年,公司共召开了3次股东大会,公司董事会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董事会议事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严格按照股东大会的授权,认真执行股东大会通过的各项决议。
四、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的履职情况公司董事会下设战略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四个专门委员会。各委员会依据各自工作细则规定的职权范围,就专业性事项进行研究,提出意见及建议,供董事会决策参考。
五、独立董事履职情况公司三名独立董事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及《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等有关规定,认真履行独立董事的职责,勤勉尽责,按时参加董事会,参与公司重大事项的决策。2024年,独立董事对历次董事会会议审议的议案以及公司其他事项均未提出异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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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公司2025年生产经营计划
2025年,面对外部市场环境复杂多变和经济增长趋缓等多重压力的挑战,公司将在董事会的领导下坚定信心,秉持“专业创新、合作共赢”的经营方针。在立足主业的基础上,加大其他业务的拓展力度,增强公司的市场竞争力,努力提升业绩水平,为股东创造更多的价值。烟标领域,公司积极响应国家“十四五”规划的高质量发展要求,根据客户需求优化产品结构,加大烟标产品在设计、研发及工艺创新方面的投入,继续做大做强烟标主业。酒标领域,公司继续大力开发酒标客户群,提高市场占有率,扩大酒标业务在营业收入的比重。文创领域,鉴于文创行业对产品的创新速度和质量要求较高,公司将持续加大研发和创新力度,满足文创产品在高端化、多元化和个性化等方面的要求。
(一)业务计划
公司未来将持续强化主业,根据市场需求调整产品结构,并在烟标、酒标、文创等产品的设计、研发及工艺创新方面持续投入。公司将致力于维护现有客户关系,同时积极开拓新客户,注重产品质量提升和技术创新,以增强企业的核心竞争力和提高市场占有率。在实施业务计划的过程中,公司将重视人才引进与培养,通过建立完善的绩效考核和激励机制,激发员工的潜能和创造力,确保团队的专业性和高效性。此外,公司将加强与供应商和合作伙伴的协作,确保原材料供应的稳定性和产品高质量地输出。公司将继续关注行业趋势和市场变化,灵活调整战略以适应市场。通过持续的产品和服务创新,确保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保持领先优势。在追求长期稳定发展的过程中,公司将注重数字化转型和智能化升级,以提升生产效率和产品质量,同时降低运营成本。
在全球化背景下,公司将积极探索国际合作机会,拓展海外市场,同时注重本地化运营和品牌建设,尊重并融入当地市场文化。逐步提高外销业务的数量和比例。
未来业务拓展方向:
1、其他易耗消费品包装:目前公司产品的应用领域主要集中在烟草包装、白酒包装及文创产品,除此之外,食品、化妆品、日用品包装等领域的市场空间巨大。公司将全力抓住直接介入或客户产品升级换代的机会,秉承“提质不提价”的原则,逐步地渗透到以上领域,实现业务的多元化拓展。
2、裸眼3D光学防伪材料:采用微透镜阵列技术,并结合静态微缩图文实现动态显示效果,动态效果明显,肉眼直观可见,是未来可能取代主流防伪技术的高端技术之一。
3、AI识别智能防伪包装纸:采用定位区域内随机贴片或超纤防伪的底纸,该区域防伪元素可AI识别,叠加铂金浮雕光刻防伪技术,实现包装实时监控和有效识别。
4、酒类包装去塑:该技术将镭射图案直接转移至酒盒外包装的纸质或其他环保材料上,通过材料与工艺的创新,避免传统酒盒带膜包装使用塑料膜,达到去塑的目的,并进一步提升防伪性能和美观度。
5、环保装饰纸和地板纸:采用新材料、新工艺、新配方,有别于传统三聚氰胺浸渍纸的产品特点,具有不含甲醛、超柔可卷取、实现不同形状包覆、贴合后无应力、耐磨、耐候性好等特点,主要应用于家用、商用装饰板和地板。
(二)产品计划
公司将持续优化产品结构,提升产品品质,以满足客户多样化的需求。通过技术革新和工艺改进,降低生产成本,提高产品竞争力。在产品创新方面,公司持续加大研发投入,不断探索新技术、新工艺在包装领域的应用。通过与科研机构、高校等合作,引进高端人才,提升研发团队实力,加快新产品研发速度。未来,公司计划推出更多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创新产品,以满足市场不断变化的需求,保持公司在行业内的领先地位。在品牌建设方面,公司将持续加大品牌宣传力度,提升品牌形象和品牌价值。通过线上线下多种渠道,传播企业文化、展示产品优势、分享成功案例,增强客户对品牌的认知和信任。同时,公司还将加强品牌保护,维护品牌形象,确保品牌持续健康发展。
此外,公司将注重售后服务体系的完善,建立健全客户反馈机制,及时解决客户在产品使用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提高客户满意度。通过全方位的市场推广和优质的售后服务,公司将进一步巩固和扩大市场份额,为未来平稳向上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
(三)项目计划
随着以文创产品为代表的新生代业务量快速增长,公司现有产能明显呈紧张态势,且已无法匹配该部分业务快速增长对产能的需求。
公司拟以全资子公司浙江京瑞微纳新材料有限公司为主体,在绍兴集成电路产业园投资建设“年产2万吨UV光刻铂金浮雕防伪材料扩建项目”,征地面积约18亩。项目建成后,可有效缓解公司因产能不足而导致产品供应紧张的情况,对公司未来整体业绩的提升形成强有力的支撑。目前项目的推进工作正在有序地进行。
(四)管理计划
1、人才计划
为确保人才引进和培养计划的顺利实施,公司将建立全面的人才评估体系。该体系将包括员工绩效评估、能力评定及潜力预测等多个维度,确保公司选拔的人才不仅满足当前岗位的需求,还具备适应未来岗位需求的潜力。通过这一评估体系,公司可精准地识别高潜力员工,并为其提供定制化职业发展规划和培训机会。
此外,公司还将加强对员工的职业发展规划指导,帮助员工明确职业目标和成长路径。通过定期的职业发展讨论和辅导,帮助员工识别自身的优势和不足,制定个性化的提升计划,从而激发员工的职业动力,提升员工的满意度和忠诚度。
同时,为营造积极的企业文化氛围,公司将组织多样化的团队建设和员工交流活动,增强员工的凝聚力和归属感。活动包括户外拓展、团队游戏、员工座谈会等,旨在让员工在轻松愉快的氛围中增进相互了解,促进团队协作。
在绩效考核方面,公司将引入更为先进的考核工具和方法,如360度反馈评价、关键绩效指标(KPI)考核等,确保绩效考核的公正性和有效性。通过以上工具和方法,公司可全面掌握员工的工作表现,为员工晋升和奖励提供科学依据。
2、企业文化建设
公司将继续致力于企业文化建设的深化和推广,重点在理念引领、宣传、培训、关爱活动四个核心领域进行输出。向员工传达公司的管理理念和发展愿景,以增强员工对企业文化的认同感和归属感。通过精心策划的线上线下联动活动,广泛宣传公司企业文化,塑造和提升公司整体形象。此外,公司计划开展一系列多层次、面向不同群体、覆盖多维度的培训活动,旨在全面提升员工的业务技能、思维和自主学习能力。在员工关怀和福利保障方面,公司将加大对员工的关怀和福利保障力度,提升员工的工作满意度和幸福感。另外,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员工
健康管理体系,定期组织体检和健康讲座,关注员工的身心健康。同时,公司将优化薪酬福利体系,确保员工收入不低于市场水平。
3、环保、消防与安全公司建立健全环保、消防与安全管理体系,定期组织相关培训和演练,确保员工熟悉并掌握各类应急处置技能。此外,公司还设立专门的安全检查小组,负责定期对公司生产区域、消防设施、环保设备等进行全面检查,及时发现并排除潜在的安全隐患。
在消防安全方面,公司不仅配备先进的消防设施,还将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演练,确保在紧急情况下能够迅速、有效地应对,保障员工生命财产安全。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二: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我谨代表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向大家作2024年度的监事会工作报告,2024年公司监事会严格依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监事会议事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恪尽职守、勤勉尽责的工作态度,切实维护公司股东的利益,依法行使监事职权。监事会对公司生产经营、财务状况及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履职情况进行了监督,保障了公司规范运作。现将公司监事会本年度的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共召开了4次会议,具体情况如下:
会议届次 | 召开日期 | 会议决议 |
三届九次 | 2024.4.26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2023年度监事会工作报告》;2、《<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3、《2024年第一季度报告》;4、《公司2023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5、《2023年度财务决算报告》;6、《关于公司2023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7、《关于续聘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8、《关于监事2023年度薪酬确认及2024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
三届十次 | 2024.8.27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1、《<2024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2、《关于公司2024年半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三届十一次 | 2024.10.28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2024年第三季度报告》。 |
三届十二次 | 2024.12.4 | 审议通过以下议案:《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
二、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有关事项发表的意见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会成员列席了全部的董事会、股东大会,并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依法运作情况、财务状况、收购出售资产、关联交易、内部控制等方面进行了认真监督、检查,对报告期内公司有关情况发表如下意见:
1、公司依法运作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监事列席了公司召开的各次董事会会议和股东大会会议,并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对董事会、股东大会的召集、召开、审议、决策程序、董事会对股东大会决议的执行情况、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公司职务等情况进行了监督。监事会认为,公司董事会能够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和《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规范运作,严格执行公司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和授权事项,决策程序科学合理,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执行公司职务时忠实履行诚信义务,未发现公司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执行职务时有违反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和《公司章程》或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行为。
2、检查公司财务状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的财务制度、内控制度和财务状况等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检查和审核,认为公司严格执行了《会计法》和《企业会计准则》等法律法规,公司财务会计内控制度健全,财务运作规范,财务状况良好,无重大遗漏和虚假记载,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告真实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所涉及的事项真实、准确、完整。
3、公司对外担保情况
2024年度公司无对外担保,也无其他损害公司股东利益或造成公司资产流失的情况。
4、关联交易情况
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发生的关联交易行为进行了核查,认为:公司2024年度所产生的关联交易是生产经营过程中正常发生的。公司已建立了必要的关联交易决策制度,关联交易的批准程序合法,并按照相应的法规要求对关联交易履行了相应的审批程序,关联交易事项作价公允,与市场价格不存在较大差异,对
本期和未来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无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和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5、对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的意见监事会对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自我评价报告、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和运行情况进行了审核,认为:公司根据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建立了比较完善的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公司内部审计部门及人员配备到位,能够保证公司内部控制的执行及监督作用,有效保证了经营管理的合法合规与资产安全,维护了公司及股东的利益。报告期内,公司严格执行了内部控制相关制度,《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真实、客观地反映了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设及运行情况。
2025年,公司监事会成员将继续严格按照《公司法》《证券法》《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以更加严谨的工作态度履行监督职责,进一步促进公司规范化运作,切实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三: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以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公司编制了《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其摘要,披露了2024年度公司各项财务数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2025年4月29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2024年年度报告全文》及《2024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四: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财务决算报告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和2024年度的经营成果及现金流量,结合公司实际运营中的具体情况,我们进行了认真研究分析,现将公司有关的财务决算情况汇报如下:
一、2024年公司财务报表审计情况
公司2024年财务报表已经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会计师的审计意见是: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的规定编制,公允反映了公司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及母公司财务状况以及2024年度的合并及母公司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
二、2024年公司主要财务数据和指标分析
单位:元
主要会计数据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营业收入 | 906,229,447.15 | 758,730,374.16 | 19.44 | 879,240,518.35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 | 105,927,438.54 | 93,357,572.44 | 13.46 | 125,678,728.30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 | 86,273,524.92 | 79,443,225.18 | 8.60 | 105,084,736.82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960,428.63 | 73,034,778.94 | 119.02 | 111,336,692.98 |
2024年末 | 2023年末 | 本期末比上年同期末增减(%) | 2022年末 | |
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资产 | 1,026,511,725.41 | 1,009,797,899.70 | 1.66 | 1,005,567,876.36 |
总资产 | 1,691,656,626.37 | 1,606,959,514.36 | 5.27 | 1,405,785,518.60 |
单位:元
主要财务指标 | 2024年 | 2023年 | 本期比上年同期增减(%) | 2022年 |
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2 | 13.46 | 0.70 |
稀释每股收益(元/股) | 0.59 | 0.52 | 13.46 | 0.70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基本每股收益(元/股) | 0.48 | 0.45 | 6.67 | 0.59 |
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10.36 | 9.26 | 增加1.10个百分点 | 12.54 |
扣除非经常性损益后的加权平均净资产收益率(%) | 8.44 | 7.88 | 增加0.56个百分点 | 10.49 |
三、财务状况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本期期末数 | 上期期末数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货币资金 | 180,694,056.75 | 302,308,061.65 | -40.23 | 主要系本年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增加所致 |
交易性金融资产 | 554,680,823.74 | 367,221,614.85 | 51.05 | 主要系本年闲置资金用于购买理财增加所致 |
应收票据 | - | 190,000.00 | -100.00 | 主要系期末持有票据信用等级较高所致 |
其他应收款 | 3,572,839.42 | 1,548,115.55 | 130.79 | 主要系本期支付的投标保证金及履约保证金增加所致 |
其他流动资产 | 1,005,854.20 | 3,091,646.07 | -67.47 | 主要系期初预付费用较多所致 |
固定资产 | 366,716,724.84 | 237,811,185.38 | 54.20 | 主要系本年公司智能防伪包装项目整体验收后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在建工程 | 1,396,226.42 | 102,322,598.29 | -98.64 | 主要系本年公司智能防伪包装项目整体验收后转入固定资产所致 |
使用权资产 | 379,841.97 | 193,490.53 | 96.31 | 系子公司绍兴京华续租到期土地所致 |
应付账款 | 149,085,435.54 | 112,974,386.32 | 31.96 | 主要系本期业务增长带来的采购需求增加所致 |
预收款项 | 102,273.11 | 147,630.00 | -30.72 | 主要系本期预收房租较上期减少所致 |
合同负债 | 873,913.02 | 450,193.57 | 94.12 | 主要系预收货款相关的销售增加所致 |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应交税费 | 10,025,812.24 | 18,986,088.22 | -47.19 | 主要系上期末未交的增值税、所得税较多所致 |
其他流动负债 | 105,424.04 | 73,250.48 | 43.92 | 主要系预收货款相关的销售增加带来的待转销项税增加所致 |
递延收益 | 2,197,232.69 | 1,104,040.98 | 99.02 | 主要系本期收到的设备投资奖励增加所致 |
四、经营成果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营业收入 | 906,229,447.15 | 758,730,374.16 | 19.44 | |
营业成本 | 651,667,171.37 | 520,934,279.93 | 25.10 | |
销售费用 | 27,675,212.23 | 25,383,790.95 | 9.03 | |
管理费用 | 42,576,813.99 | 37,892,136.22 | 12.36 | |
研发费用 | 87,657,206.91 | 83,093,881.12 | 5.49 | |
财务费用 | -2,214,564.63 | -4,413,765.37 | 不适用 | 主要系银行存款用于理财,存款利息减少所致 |
其他收益 | 14,367,223.93 | 7,099,152.65 | 102.38 | 主要系本期收到进项税额加计抵减、研发投入的奖励、设备投资奖励增加所致 |
投资收益 | 9,369,182.22 | 8,638,557.86 | 8.46 | |
公允价值变动收益 | 3,414,578.85 | 3,615,969.72 | -5.57 | |
信用减值损失 | 690,213.80 | -618,770.10 | 不适用 | 主要系应收款项预期信用损失变动所致 |
资产减值损失 | -7,476,170.90 | -3,041,018.14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美国子公司商誉减值计提及存货跌价准备计提增加所致 |
资产处置收益 | 96,750.70 | 125,853.24 | -23.12 | |
营业外收入 | 125,499.77 | 147,861.43 | -15.12 | |
营业外支出 | 983,471.48 | 1,017,193.29 | -3.32 | |
所得税费用 | 7,526,592.21 | 11,218,640.25 | -32.91 | 主要系上年自查补交以前年度所得税而本期无相关事项所致 |
五、现金流量分析
单位:元
项目 | 2024年度 | 2023年度 | 变动幅度(%) | 变动原因说明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159,960,428.63 | 73,034,778.94 | 119.02 | 主要系本期业务上涨、政府补助增加等带来的经营性现金流入增加所致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201,647,379.21 | -68,023,973.32 | 不适用 | 主要系本期购买理财产品支出增加所致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 | -48,128,126.37 | 88,868,219.91 | 不适用 | 主要系根据公司资金安排,筹资变动所致 |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五: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度利润分配预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根据生产经营实际情况,综合考虑投资者的合理诉求,在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的情形下,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股利5.00元(含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178,516,800股,以此为基数计算,本次合计分配现金股利89,258,400.00元(含税),剩余未分配利润结转至下年度。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每股分配比例不变,相应调整分配总额。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六: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续聘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对公司2014年至2024年的财务报告进行了审计。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在审计工作中一直能勤勉履行其审计职责,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地完成各项审计任务,且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规模较大,具备多年为上市公司、拟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的经验和能力。年度审计结束后,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的年度审计出具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建议继续聘请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中汇会计师事务所,于2013年12月转制为特殊普通合伙,管理总部设立于杭州,系原具有证券、期货业务审计资格的会计师事务所之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
事务所名称: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成立日期:2013年12月19日组织形式:特殊普通合伙注册地址:杭州市上城区新业路8号华联时代大厦A幢601室首席合伙人:高峰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合伙人数量:116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注册会计师人数:694人上年度末(2024年12月31日)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人数:289人
最近一年(2024年度)经审计的收入总额:101,434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审计业务收入:89,948万元最近一年(2024年度)证券业务收入:45,625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180家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客户主要行业:
(1)制造业-电气机械及器材制造业
(2)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
(3)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
(4)制造业-计算机、通信和其他电子设备制造业
(5)制造业-医药制造业上年度(2023年年报)上市公司审计收费总额15,494万元上年度(2023年年报)本公司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家数:5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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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购买的职业保险累计赔偿限额为3亿元,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最近三个完整自然年度及当年,下同)在已审结的与执业行为相关的民事诉讼中均无需承担民事责任赔付。
3.诚信记录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7次和纪律处分1次。42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0次、行政处罚1次、监督管理措施9次、自律监管措施10次和纪律处分2次。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姓名 | 成为注册会计师时间 | 开始从事上市公司审计时间 | 开始在本所执业时间 | 开始为本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时间 | 近三年签署及复核过上市公司审计报告家数 | |
杨建平 | 项目合伙人 | 1998年 | 1996年 | 2000年9月 | 2023年 | 9家 |
华柳熠 | 签字注册会计师 | 2022年 | 2016年 | 2022年3月 | 2024年 | 1家 |
吴广 | 质量控制复核人 | 2009年 | 2011年 | 2009年12月 | 2024年 | 9家 |
2.诚信记录
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的情况。具体情况详见下表:
姓名 | 处理处罚日期 | 处理处罚类型 | 实施单位 | 事由及处理处罚情况 |
杨建平 | 2024年1月2日 | 行政监管措施 | 浙江证监局 | 对其买卖本部门审计客户股票的问题采取出具警示函的监管措施 |
3.独立性
中汇会计师事务所及项目合伙人、签字注册会计师、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可能影响独立性的情形。
4.审计收费
本期审计收费70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5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上期审计收费66万元,其中年报审计收费51万元,内控审计收费15万元。本期审计费用系根据公司规模,业务复杂程度,预计投入审计的时间成本等因素确定,较上一期审计费用增加4万元。
议案七: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满足公司业务发展及经营需要,公司及子公司(含授权期新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或控股子公司)拟向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8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额度内根据授信银行的要求提供相应担保(包括自有资产抵押以及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公司提供担保、子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等方式)。上述授信和担保额度不等于公司的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实际融资和担保金额将以公司与银行实际发生的金额为准,授信形式及用途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贷款、项目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业务,上述额度在授权期限内可循环使用。
本议案有效期为自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至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大会召开之日。同时授权总经理在上述授信额度范围内决定相关事宜并签署办理贷款、银行承兑汇票等有关业务的相关具体文件。超过上述额度的贷款,按照公司相关规定经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能实施。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议案八: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董事、监事2025年度薪酬方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激励和约束董事、监事勤勉尽责地工作,促进公司效益增长和可持续发展,拟定2025年董事、监事薪酬方案如下:
1、公司独立董事实行年度津贴制,每位独立董事的年度津贴标准为7万元;
2、公司非独立董事、监事年薪标准,按照其所担任的职务,参照同行业类似岗位薪酬水平,按公司年度绩效考核制度及业绩指标达成情况领取薪酬。
公司董事、监事因换届、改选、任期内辞职、解聘等原因离任的,按其实际任期计算并予以发放薪酬。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九: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修订《公司章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实现公司长远、可持续的发展,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进行规范修订,同时授权董事会委派专人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或备案手续。具体修订如下:
原章程条款 | 修订后条款 |
第二十九条发起人持有的本公司股份,自公司成立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第二十九条公司公开发行股份前已发行的股份,自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25%;所持本公司股份自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日起1年内不得转让。上述人员离职后半年内,不得转让其所持有的本公司股份。 |
第五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 第五十七条公司召开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以及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有权向公司提出提案。单独或者合计持有公司1%以上股份的股东,可以在股东大会召开10日前提出临时提案并书面提交召集人。召集人应当在收到提案后两日内发出股东大会补充通知,公告临时提案的内容。除前款规定的情形外,召集人在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后,不得修改股东大会通知中已列明的提案或增加新的提案。股东大会通知中未列明或不符合本章程第五十六条规定的提案,股东大会不得进行表决并作出决议。 |
第八十六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第八十六条董事、监事候选人名单以提案的方式提请股东大会表决。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一)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1、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3%以上的股东提出非独立董事建议名单;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2、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便于股东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二)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1、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3%以上的股东提出拟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建议名单,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2、由公司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3、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程序为:每一股份有与所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可集中提名一候选人,也可以分开提名若干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决定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时,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可平均分开给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集中票数选一个或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决定公司董事、监事。 | 股东大会就选举董事、监事进行表决时,应当实行累积投票制。前款所称累积投票制是指股东大会选举董事或者监事时,每一股份拥有与应选董事或者监事人数相同的表决权,股东拥有的表决权可以集中使用。董事会应当向股东公告候选董事、监事的简历和基本情况。董事、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为:(一)董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1、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董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1%以上的股东提出非独立董事建议名单;由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单独或者合并持有公司已发行股份1%以上的股东提出独立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董事候选人建议名单提交公司董事会进行资格审查。2、由公司董事会确定董事候选人,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3、由职工代表出任的董事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召开前披露董事候选人的详细资料,便于股东对候选人有足够的了解。董事候选人应当在股东大会通知公告前作出书面承诺,同意接受提名,承诺公开披露的候选人资料真实、准确、完整,并保证当选后切实履行董事职责。(二)监事提名的方式和程序:1、在章程规定的人数范围内,按照拟选任的人数,由监事会、单独或合并持有公司发行在外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1%以上的股东提出拟由股东代表出任的监事建议名单,提交公司监事会审议。2、由公司监事会确定监事候选人,以提案的方式提交股东大会选举。3、由职工代表出任的监事通过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选举采用累积投票制,具体程序为:每一股份有与所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董事、监事提名权,股东可集中提名一候选人,也可以分开提名若干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决定董事、监事候选人。选举时,股东每一股份拥有与所选董事、监事总人数相同的投票权,股东可平均分开给每个董事、监事候选人,也可集中票数选一个或部分董事、监事候选人,最后按得票之多寡及本公司章程规定的董事、监事条件决定公司董事、监事。 |
第一百条 | 第一百条 |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本公司董事会不含由公司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 | 董事由股东大会选举或更换,并可在任期届满前由股东大会解除其职务。董事任期3年,任期届满,可连选连任。董事任期从就任之日起计算,至本届董事会任期届满时为止。董事任期届满未及时改选,在改选出的董事就任前,原董事仍应当依照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和本章程的规定,履行董事职务。董事可以由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兼任,但兼任经理或者其他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董事以及由职工代表担任的董事,总计不得超过公司董事总数的二分之一。董事会成员中应当有公司职工代表。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由公司职工通过职工代表大会、职工大会或者其他形式民主选举产生后,直接进入董事会,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 |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任期三年。 | 第一百一十条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设董事长1人,其中独立董事3名,职工代表董事1名,任期三年。 |
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6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第一百三十八条公司设总经理1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设副总经理4名,由董事会聘任或解聘。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财务总监、董事会秘书为公司高级管理人员。 |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盘活暂时闲置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增加投资收益,拟累计使用不超过7亿元(含7亿元)人民币的公司及子公司部分闲置的自有资金购买安全性高、流动性好、风险较低的具有合法经营资格的金融机构销售的理财产品或存款类产品,在上述额度内,资金可滚动使用。在额度范围内公司董事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负责办理使用闲置自有资金购买理财产品相关事宜。购买期限为公司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12个月以内。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议案十一: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孙建成先生、冯一平女士、谢高翔先生、马卫军先生、钱坤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合法有效。
新任非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4年年度股东大会会议资料
附:
非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孙建成:男,1958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绍兴市长江包装材料有限公司董事长、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现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兴晟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
冯一平:女,1964年生,大专学历,会计师,历任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财务经理、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现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珠海市瑞明科技有限公司财务负责人、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兼财务负责人。
谢高翔:男,1969年生,大学本科学历,高级工程师,历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副总经理兼制版部经理、绍兴京华激光制品有限公司董事。现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兼副总经理。
马卫军:男,1985年生,大学本科学历,历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技术部经理、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现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总经理、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钱坤:男,1981年生,大专学历,助理工程师,历任绍兴京华激光材料科技有限公司制版部经理。现任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制版部经理、董事。
议案十二: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选举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公司第三届董事会任期即将届满,为保证公司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董事会进行换届选举。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由9名董事组成,其中非独立董事6名(含由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的职工代表董事1名),独立董事3名。公司董事会提名刘守先生、田园女士、沈海鸥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经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审核,上述候选人的任职资格、提名程序符合《公司法》《公司章程》的规定,提名合法有效。
新任独立董事以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公司已按规定向上海证券交易所报送独立董事候选人的有关材料,并已获无异议通过。公司第四届董事会成员任期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三年。
现提请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附: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9日
附:
独立董事候选人简历
刘守:男,1948年生,硕士学历,历任武汉邮电科学研究院技术员、福建师范大学物理系讲师、青岛琦美图像有限公司总工程师及副总经理。现任厦门大学物理系教授、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沈海鸥:男,1979年生,硕士学历,助理经济师。历任杭州市律师协会业务部副主任、业务部主任、副秘书长;现任杭州市律师协会秘书长、浙江亿田智能厨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星华新材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田园:女,1977年生,博士学历,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现任安徽财经大学会计学院院长助理及MPAcc中心主任、安徽省财政厅会计准则制度执行咨询专家库专家、浙江京华激光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