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T天创: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08 证券简称:*ST天创 公告编号:临2024-152债券代码:113589 债券简称:天创转债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华兴所”)
? 原聘任的会计师事务所名称: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普华永道中天”)
? 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简要原因及前任会计师的异议情况:基于审慎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华兴所为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公司已就会计师事务所变更事宜与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沟通,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无异议。
?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了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一、拟聘任会计师事务所的基本情况
(一)机构信息
1.基本信息
华兴所前身系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创立于1981年,隶属福建省财政厅。1998年12月,与原主管单位福建省财政厅脱钩,改制为福建华兴有限责任会计师事务所。2009年1月,更名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2013年12月,转制为福建华兴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2019年7月,更名为华兴会计师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华兴所为特殊普通合伙企业,注册地址为福建省福州市鼓楼区湖东路152号中山大厦B座7-9楼,首席合伙人为童益恭先生。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所拥有合伙人66名、注册会计师337名,其中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173人。
2023年度业务收入44,676.50万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42,951.70万元,审计业务收入中证券业务收入24,547.76万元。2023年度为82家上市公司提供审计服务,收费总额10,395.46万元。涉及的主要行业包括制造业、信息传输、软件和信息技术服务业、批发和零售业、科学研究和技术服务业、水利、环境和公共设施管理业、房地产业、电力、热力、燃气及水生产和供应业、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等。与公司同行业(制造业)的A股上市公司审计客户共64家。
2.投资者保护能力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华兴所已购买累计赔偿限额为8,000万元的职业保险,未计提职业风险基金。职业风险基金计提和职业保险购买符合相关规定。
华兴所近三年未发生因执业行为导致的民事诉讼。
3.诚信记录
华兴所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3次,不存在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自律监管措施及纪律处分的情况。11名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监督管理措施2次、自律监管措施1次、自律惩戒2次,无从业人员近三年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行政处罚及纪律处分。
(二)项目信息
1.基本信息
(1)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杨新春
杨新春,注册会计师,200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2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2)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刘琪
刘琪,注册会计师,2013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过
10年,至今为多家上市公司提供过IPO申报审计、上市公司年报审计和重大资产重组审计等证券服务,具备相应专业胜任能力。
(3)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张维永
张维永,注册会计师,2002年起从事注册会计师业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超20年,近三年签署或复核了多家上市公司审计报告。
2.诚信记录
华兴所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近三年未因执业行为受到刑事处罚,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业主管部门等的行政处罚、监督管理措施,未因执业行为受到证券交易所、行业协会等自律组织的自律监管措施、纪律处分。
3.独立性
华兴所及拟签字项目合伙人、拟签字注册会计师和拟项目质量控制复核人不存在违反《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守则》对独立性要求的情形。
4.审计收费
公司拟在不超过2023年度审计费用总额的基础上,结合公司2024年度业务规模变化情况、审计工作繁简程度及实际参加审计业务的工作人员投入的专业知识和工作经验等各项因素,按照公允合理的原则由双方协商确定2024年度最终审计费用。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大会授权公司董事长、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或公司管理层,保持以工作量为基础的原则,根据2024年度的具体审计要求和审计范围与华兴所协商确定。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说明
(一)前任会计师事务所情况及上年度审计意见
自公司2009年启动IPO以来至2023年,普华永道中天连续为公司提供审计及鉴证服务14年,对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的审计意见为无法表示意见。公司不存在已委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开展部分审计工作后解聘前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情况。
(二)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原因
根据《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财会(2023)4号)的相关规定,基于审慎原则,经综合考虑公司现有业务状况、发展需求等因素,公司拟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和内部控制审计机构。
(三)公司与前后任会计师事务所的沟通情况
公司就本次变更会计师事务所事项与普华永道中天、华兴所进行了充分沟通,双方均已明确知悉本事项且对本次变更无异议。该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相关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批。普华永道中天与华兴所将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第1153号——前任注册会计师和后任会计师的沟通》有关要求,积极做好后续沟通及配合工作。
三、拟变更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一)审计委员会意见
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组织了本次会计师事务所的选聘工作,经过邀请报价、内部评审、结果审核等程序,同时对华兴所的专业胜任能力、投资者保护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进行了核查,一致认为华兴所拥有足够的经验和良好的执业团队,可以满足公司年度审计工作的要求。
公司于2024年11月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年第三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董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将该事项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三)监事会审议意见
公司于2024年11月7日召开第五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变更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经审核,监事会认为:华兴所具有从事证券相关业务资格与条件,具备为公司提供专业审计服务的经验与能力,同意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
(四)生效日期
本次拟聘任华兴所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的事项,尚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并自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之日起生效。
特此公告。
天创时尚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2024年11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