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上市公司名称: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上市地点: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简称:禾丰股份股票代码:603609
信息披露义务人:
序号 | 姓名或名称 | 住所 | 通信地址 |
1 | 金卫东 | 沈阳市浑南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2 | 丁云峰 | 沈阳市大东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3 | 邵彩梅 | 北京市朝阳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4 | 王凤久 | 沈阳市浑南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5 | 王仲涛 | 沈阳市大东区***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6 | 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333号金坛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幢八楼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股份变动性质:股份减少(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转股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减持、一致行动关系部分解除等导致的权益变动)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7日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5号——权益变动报告书(2020年修订)》等相关的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编写本报告书。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本报告书已获得必要的授权和批准,其履行亦不违反信息披露义务人内部规则中的任何条款,或与之相冲突。
三、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报告书已全面披露了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情况。
四、截至本报告书签署之日,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通过任何其他方式增加或减少在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拥有权益的股份。
五、本次权益变动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本报告书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没有委托或者授权其他任何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书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目录
第一节 释义 ...... 4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 5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 7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 8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 ...... 12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 ...... 13
第七节 备查文件 ...... 14
第一节 释义在本报告书中,除非另有说明,下列简称具有如下特定含义:
信息披露义务人 | 指 | 金卫东、丁云峰、邵彩梅、王凤久、王仲涛、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上市公司、公司、禾丰股份 | 指 |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常州禾力 | 指 | 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中国证监会 | 指 |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
交易所 | 指 | 上海证券交易所 |
本报告书 | 指 |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
本次权益变动 | 指 | 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拥有的上市公司股份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转股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减持、一致行动关系部分解除等导致的权益变动之行为 |
元 | 指 | 人民币元 |
本报告书中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第二节 信息披露义务人介绍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情况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卫东基本情况
姓名 | 金卫东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2101121963********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沈阳市浑南区***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丁云峰基本情况
姓名 | 丁云峰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2101041963********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沈阳市大东区***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邵彩梅基本情况
姓名 | 邵彩梅 |
性别 | 女 |
身份证号 | 3201131966********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北京市朝阳区***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王凤久基本情况
姓名 | 王凤久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2101121969********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沈阳市浑南区***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五)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仲涛基本情况
姓名 | 王仲涛 |
性别 | 男 |
身份证号 | 1201021964******** |
国籍 | 中国 |
住所 | 沈阳市大东区***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是否取得其他国家或者地区的居留权 | 否 |
(六)信息披露义务人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基本情况
公司名称 | 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企业性质 | 有限合伙企业 |
成立日期 | 2001年10月23日 |
经营期限 | 2001年10月23日至无固定期限 |
注册资本 | 1500万人民币 |
注册地址 | 常州市金坛区金坛大道333号金坛金沙科技金融中心A幢八楼 |
通讯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执行事务合伙人 | 常州桑镝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委派代表 金卫东)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2101137310145883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以自有资金从事投资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不存在在境内、境外其他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或超过该公司已发行股份5%的情况。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之间的关系说明
1、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于2011年3月2日共同签署了《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约定:各方在行使禾丰股份的股东大会的各项决议表决时与金卫东保持一致,在行使股东其他职权方面也与金卫东采取一致行动。2024年9月27日,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签署了《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丁云峰、王仲涛退出一致行动关系。金卫东、王凤久、邵彩梅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金卫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2、金卫东持有常州桑镝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99%股权,常州桑镝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为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常州禾力”)的执行事务合伙人,因此,金卫东为常州禾力的实际控制人。
第三节 权益变动的目的及持股计划
一、本次权益变动目的
本次权益变动是由于股东一致行动关系部分解除所致。本次两位自然人股东退出一致行动关系的主要原因:丁云峰、王仲涛均已退休,不在公司任职且不再参与公司日常经营管理决策。2024年9月27日,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五方签署了《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丁云峰、王仲涛退出一致行动关系。金卫东、王凤久、邵彩梅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金卫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
二、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未来12个月的持股计划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无明确的在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或减少其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计划。若在未来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节 权益变动方式
一、信息披露义务人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本次权益变动前(2014年8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有公司股票275,189,735股,合计持股比例为49.66%。2015年9月,因公司实施2015年半年度权益分派,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31,176,46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增加至412,784,602股,合计持股比例不变,仍为49.66%。2015年8月至2016年1月期间,金卫东因实施股份增持计划,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500,01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增加至417,284,612股,合计持股比例增加至50.20%。
2016年7月,金卫东减持公司股票20,0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减少至417,264,612股,合计持股比例仍为50.20%。
2017年9月至10月,金卫东累计增持公司股票4,181,371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增加至421,445,983股,合计持股比例增加至50.70%。
2017年12月至2018年1月,邵彩梅累计增持公司股票5,595,378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增加至427,041,361股,合计持股比例增加至51.38%。
2019年1月,因实施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公司向372位自然人定向发行限制性股票14,575,00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845,751,469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至50.49%。
2019年4月,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76,552,927股,本次发行后,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22,304,396股,金卫东、丁云峰、王仲涛合计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5,358,704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增加至432,400,065股,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46.88%。
2019年10月至2020年2月,邵彩梅、王仲涛、王凤久合计减持公司股票8,197,300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减少至424,202,765股,合计持股比例减少至45.99%。
2020年5月,因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一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244,5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至922,059,89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46.01%。
2021年5月,因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二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99,7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至921,960,19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仍为46.01%。
2022年6月,因公司回购注销不符合2018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第三期解除限售条件的股票5,742,000股,公司总股本减少至916,218,19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增加至46.30%。
2022年10月至2024年9月,因“禾丰转债”转股形成的股份数量为3,215,860股,公司总股本增加至919,434,056股,信息披露义务人合计持股数量不变,合计持股比例被动减少至46.14%。
2024年9月27日,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五方签署了《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之补充协议》,一致同意丁云峰、王仲涛退出一致行动关系。金卫东、王凤久、邵彩梅继续保持一致行动关系,金卫东仍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本次权益变动完成后,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卫东、邵彩梅、王凤久、常州禾力)合计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295,647,9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2.16%。信息披露义务人(丁云峰)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81,929,55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8.91%。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仲涛)持有公司股份数量为46,625,22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5.07%。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和比例
(一)本次权益变动前(2014年8月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金卫东 | 91,884,000 | 16.58% |
2 | 丁云峰 | 53,599,000 | 9.67% |
3 | 王凤久 | 33,389,735 | 6.03% |
4 | 邵彩梅 | 32,643,000 | 5.89% |
5 | 王仲涛 | 31,434,000 | 5.67% |
6 | 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32,240,000 | 5.82% |
合计 | 275,189,735 | 49.66% |
(二)本次权益变动后(2024年9月28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持股情况:
第一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金卫东 | 149,549,498 | 16.27% |
2 | 邵彩梅 | 49,773,878 | 5.41% |
3 | 王凤久 | 47,964,602 | 5.22% |
4 | 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360,000 | 5.26% |
合计 | 295,647,978 | 32.16% |
第二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丁云峰 | 81,929,558 | 8.91% |
第三组
序号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1 | 王仲涛 | 46,625,229 | 5.07%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仍为金卫东先生。综上,上述情况导致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49.66%减少17.50%至32.16%。信息披露义务人丁云峰退出一致行动关系,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
9.67%减少0.76%至8.91%。信息披露义务人王仲涛退出一致行动关系,其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由5.67%减少0.60%至5.07%。
三、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权利限制情况
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公司股份质押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质押股数 | 质押股数占目前总股本比例 | |
第一组 | 金卫东 | 149,549,498 | 16.27% | ||
邵彩梅 | 49,773,878 | 5.41% | |||
王凤久 | 47,964,602 | 5.22% | 9,980,000 | 1.09% | |
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48,360,000 | 5.26% | |||
合计 | 295,647,978 | 32.16% | 9,980,000 | 1.09% | |
第二组 | 丁云峰 | 81,929,558 | 8.91% | ||
第三组 | 王仲涛 | 46,625,229 | 5.07% |
除上述权利限制外,信息披露义务人所持有的上市公司股份不存在其他权利限制的情形。
四、信息披露义务人为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员工应当披
露的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卫东为公司董事长,邵彩梅为公司董事,王凤久为公司监事会主席。金卫东、邵彩梅、王凤久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情况及在上市公司中拥有权益的股份变动达到法定比例的时间、方式及定价依据详见本节相关内容。
信息披露义务人金卫东、邵彩梅、王凤久除在上市公司及其子公司任职外,金卫东在公主岭禾丰玉米收储有限公司、海南农垦文丰文昌鸡产业(集团)有限公司、辽宁国巍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在常州桑镝川农业发展有限公司、北京汇科众达信息咨询有限公司担任董事兼经理,王凤久在北票市宏发食品有限公司、辽宁派美特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担任董事。
金卫东、邵彩梅、王凤久不存在《公司法》第一百八十一条规定的情形,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及其他股东权益的情形,最近3年不存在有证券市场不良诚信记录的情形。
第五节 前6个月内买卖上市交易股份的情况除本报告书上述披露的信息外,信息披露义务人在签署本报告书之日前六个月内没有其他通过上海证券交易所集中交易买卖上市公司股票的情况。
第六节 其他重大事项截至本报告书签署日,信息披露义务人已按有关规定对本次权益变动的相关信息进行了如实披露,不存在根据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信息披露义务人应当披露而未披露的其他重大信息。
第七节 备查文件
一、备查文件
1、信息披露义务人的身份证复印件及营业执照复印件;
2、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3、信息披露义务人签署的《一致行动确认和承诺函之补充协议》;
4、中国证监会或上海证券交易所要求报送的其他备查文件。
二、备查地点
本报告书及前述备查文件备置于禾丰股份办公地点,以供投资者查询。
信息披露义务人声明信息披露义务人承诺本报告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7日
附表
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基本情况 | |||
上市公司名称 |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 | 上市公司所在地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股票简称 | 禾丰股份 | 股票代码 | 603609 |
信息披露义务人名称 | 金卫东、丁云峰、邵彩梅、王凤久、王仲涛、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 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讯地址 | 辽宁省沈阳市沈北新区辉山大街169号 |
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变化 | 增加□ 减少? 不变,但持股人发生变化□ | 有无一致行动人 | 有? 无□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 | 是? 否□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为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 | 是? 否□ |
权益变动方式(可多选) | 通过证券交易所的集中交易□ 协议转让□ 国有股行政划转或变更□ 间接方式转让□ 取得上市公司发行的新股 □ 执行法院裁定□ 继承□ 赠与□ 其他?因公司实施资本公积转增股本、股权激励、股票回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可转债转股及信息披露义务人增持、减持、一致行动关系部分解除等导致的权益变动 | ||
信息披露义务人披露前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占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金卫东持股数量:91,884,000股,持股比例:16.58% 丁云峰持股数量:53,599,000股,持股比例:9.67% 王凤久持股数量:33,389,735股,持股比例:6.03% 邵彩梅持股数量:32,643,000股,持股比例:5.89% 王仲涛持股数量:31,434,000股,持股比例:5.67% 常州禾力持股数量:32,240,000股,持股比例:5.82% 金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常州禾力)合计持股数量:275,189,735股,持股比例:49.66% |
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拥有权益的股份数量及变动比例 | 股票种类:A股 金卫东持股变动数量:57,665,498股,变动比例:-0.31%,变动后持股数量:149,549,49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16.27% 王凤久持股变动数量:14,574,867股,变动比例:-0.81%,变动后持股数量:47,964,602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22% 邵彩梅持股变动数量:17,130,878股,变动比例:-0.48%,变动后持股数量:49,773,87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41% 常州禾力持股变动数量:16,120,000股,变动比例:-0.56%,变动后持股数量:48,360,000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26% 金卫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王凤久、邵彩梅、常州禾力)合计持股变动数量:20,458,243股,变动比例:-17.50%,变动后持股数量:295,647,97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32.16% 丁云峰持股变动数量:28,330,558股,变动比例:-0.76%,变动后持股数量:81,929,558股,变动后持股比例:8.91% 王仲涛持股变动数量:15,191,229股,变动比例:-0.60%,变动后持股数量:46,625,229股,变动后持股比例:5.07% |
信息披露义务人是否拟于未来12个月内继续增持 | 是□ 否□ 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不排除在未来12个月内通过法律法规允许的方式增持公司股份的可能,若今后发生相关权益变动事项,信息披露义务人将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
信息披露义务人在此前6个月是否在二级市场买卖该上市公司股票 | 是□ 否? |
涉及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股份的,信息披露义务人还应当就以下内容予以说明: |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侵害上市公司和股东权益的问题 | 是□ 否? |
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减持时是否存在未清偿其对公司的负债,未解除公司为其负债提供的担保,或者损害公司利益的其他情形 | 是□ 否? (如是,请注明具体情况) |
本次权益变动是否需取得批准 | 是□ 否? |
是否已得到批准 | 是□ 否□ 不适用? |
(本页无正文,为《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之签署页)
信息披露义务人:
金卫东丁云峰王凤久邵彩梅王仲涛常州禾力创业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盖章)
签署日期:2024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