禾丰股份:2024年10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1-09  禾丰股份(603609)公司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2024年10月为子公司提供担保情况的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 被担保人名称:利辛翔丰农牧有限公司、北京临丰升益商贸有限公司,为本公司下属子公司;

● 担保金额及已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公司本次为利辛翔丰农牧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为北京临丰升益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原料提供最高担保金额为人民币800万元。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利辛翔丰农牧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已实际为北京临丰升益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原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2.67万元;

● 是否有反担保:无;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数量:无。

一、担保情况概述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禾丰股份”)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4月19日召开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于2024年5月7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2024年5月23日召开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于2024年8月14日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2024年9月2日召开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议案》,同意公司及下属子公司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纳入合并报表范围的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350,939万元的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其中公司及下属子公司拟在201,864万元额度内为公司其他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的融资提供连带

责任保证担保,公司拟在149,075万元额度内为下属子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原料发生的应付款项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上述担保额度有效期为自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通过之日(2024年4月19日)起一年内。

有关上述担保的详情参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18)、《禾丰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25)、《禾丰股份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34)、《禾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41)、《禾丰股份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2024-043)、《禾丰股份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46)、《禾丰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七次会议决议公告》(2024-067)、《禾丰股份关于追加2024年度担保预计额度及被担保对象的公告》(2024-070)、《禾丰股份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2024-074)。

二、担保的进展情况

1、为下属子公司融资提供担保

2024年10月,在计划额度内公司实际为下属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担保的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被担 保人最高担保金额资金需求事项担保方式担保 期限保证期间是否有反担保保证 范围
禾丰股份利辛翔丰农牧有限公司2,500融资类保证一年主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债权人与债务人就主合同债务履行期限达成展期协议的,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保证期间自展期协议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若发生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主合同约定的事项,导致主合同项下债务被债权人宣布提前到期的,保证期间自债权人确定的主合同项下债务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主债权本金、利息、实现债权的费用以及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2、为下属子公司原料采购提供担保

2024年10月,公司向原料供应商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出具了担保函,为北京临丰升益商贸有限公司向其采购饲料原料产生的债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担保的最高债权额度为800万元。具体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担保人被担保人原料供应商(债权方)最高担保金额资金需求事项担保方式保证期间是否有反担保
禾丰股份北京临丰升益商贸有限公司巴斯夫(中国)有限公司800采购饲料原料保证自主合同主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已实际为利辛翔丰农牧有限公司向金融机构融资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2,500万元,已实际为北京临丰升益商贸有限公司采购原料提供的担保余额为人民币482.67万元,上述担保在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和2024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批准的额度范围内。

三、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被担保人基本情况及被担保人主要财务数据详见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禾丰股份关于2024年度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2024-025)。被担保人为公司控股子公司,不是失信被执行人。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本次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已事前经公司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被担保对象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经营状况、资信及偿债能力有充分了解和控制,风险可控。本次担保有利于满足公司下属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和资金周转,符合公司整体发展需要,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4年10月31日,公司实际发生的对外担保余额为7.40亿元,全部为公司对下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占公司2023年12月31日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为11.11%。无逾期担保。

特此公告。

禾丰食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1月9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