麒盛科技: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系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根据中 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 (财会〔2025〕32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合理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 定和公司的实际情况,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 响,不涉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无需提 交公司董事会和股东会审议。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2025年12月,财政部发布了《关于印发<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9号>的通知》 (财会〔2025〕32号,以下简称“《通知》”),规定“关于非同一控制下企业合 并中补偿性资产的会计处理”“关于处置原通过同一控制下企业合并取得子公司 时相关资本公积的会计处理”“关于采用电子支付系统结算的金融负债的终止确 认”“关于金融资产合同现金流量特征的评估及相关披露”和“关于指定为以公 允价值计量且其变动计入其他综合收益的权益工具的披露” 等相关内容自2026 年1月1日起施行。
公司根据上述文件的规定,公司需对会计政策进行相应变更。本次会计政策 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 和股东会审议。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具体情况
(一)会计政策变更日期
按照《通知》要求,公司自2026年1月1日起执行相关规定。
(二)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 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 规定。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采取的会计政策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通知》相关规定执行。除上 述政策变更外,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 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 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三、本次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事项是公司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要求进行的变更,本 次会计政策变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涉 及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况。
特此公告。
麒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6年4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