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通发展: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的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审查决定书》 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 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阿联酋环球铝业公司(Emirates Global Aluminium PJSC,亦翻译为“阿联酋全球铝业公司”)签署了《合资协议》, 共同出资在阿联酋设立合资公司,建设300kt/a 预焙阳极项目(一期),以实现公 司预焙阳极产能出海的战略规划,进一步巩固海外市场竞争优势。具体内容详见 公司于2025 年12 月16 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索 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对外投资暨与阿联酋环球铝业公司(EGA)签署合资协 议的公告》(公告编号:2025-072)。
公司近日收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不实施进一步 审查决定书》(反执二审查决定〔2026〕126 号),具体内容如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第三十条规定,经初步审查,现决定, 对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与阿联酋全球铝业公司新设合营企业案不实施进一步审 查。你公司从即日起可以实施集中。该案涉及经营者集中反垄断审查之外的其他 事项,依据相关法律办理。”
公司将根据相关事项进展情况,按照有关证券监管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 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指定 信息披露媒体发布的相关公告,理性投资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索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 年3 月4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