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关于收到上交所2022年年度报告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 2023-036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收到上交所2022年年度报告
信息披露问询函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3年4月27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监管一部下发的《关于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信息披露问询函》(上证公函【2023】0384号,以下简称“《问询函》”)。根据相关要求,现将《问询函》全文公告如下: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依据《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2号-年度报告的内容与格式》(以下简称《格式准则第2号》)、上海证券交易所行业信息披露指引等规则的要求,经对你公司2022年年度报告的事后审核,根据本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3.1.1条的规定,请你公司进一步补充披露下述信息。
1.关于审计意见。审计报告显示,公司2022年年报被出具带有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审计意见,主要系公司难以取得或拥有部分交易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的直接依据,对此采用净额法确认营业收入,涉及交易金额为336.95亿元,按照净额法确认的营业收入为5.77亿元。同时,公司披露2022年营业收入为
402.69亿元,与前期业绩预告所称预计全年收入726.5亿元至734亿元差异较大,严重影响投资者决策。
请公司补充披露实际收入与预告值差异较大是否系因部分交易由总额法调整为净额法,自查近三年是否存在其他未取得或拥有与相关交易商品控制权直接依据的交易,如是,请披露交易金额、对应的营业收入规模等数据。请年审会计
师对此发表意见,并结合《企业会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说明是否存在使用带强调事项段的无保留意见代替保留意见、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情况。
2.关于差错更正。年报、前期公告以及问询函回复显示,公司前期披露2022年一季报、中报、三季报营业收入分别为121.38亿元、270.53亿元、462.86亿元,本次拟分别更正为70.54亿元、159.62亿元、252.44亿元,调整金额较大。请公司核实并披露:(1)更正后的财务数据是否仍然存在错用总额法、净额法的情形;(2)前期公司于2022年12月1日披露的《关于对上海证券交易所有关媒体报道事项问询函的回复》关于营业收入、营业成本等信息是否存在不真实、不准确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请保荐机构对问题(2)发表意见。
3.关于营业收入。年报披露,2022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402亿元,第一季度至第四季度营业收入分别为70.54亿元、89.08亿元、92.82亿元、150.24亿,前三季度数据与前期披露存在较大差异。请公司补充披露:(1)公司主要通过线上商城或APP销售实现收入,请公司说明在销售中为主要责任人还是代理人,线上销售的收入确认模式,是否符合企业会计准则的相关规定;(2)季度之间收入存在波动的原因及合理性,前期会计处理是否构成重大会计差错。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
4.关于利润分配。年报披露,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10股派发现金红利2.27元,共计派发现金红利1.13亿元;拟以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式拟每10股转增
4.5股。请公司结合所处发展阶段、财务指标的增长情况及可持续性等,说明制定此次利润分配及资本公积金转增股本方案的主要考虑、是否符合规则要求,以及是否存在利用大比例送转方案炒作股价的动机。请保荐机构对此发表意见。
5.关于货币资金。年报披露,2022年公司货币资金期末余额为58.56亿元,其中银行存款29.78亿元、其他货币资金28.78亿元。同时,公司存在短期借款
13.40亿元,长期借款0元。请公司补充披露:(1)结合货币资金的存放与使用情况,包括但不限于日均存款规模、存放银行和存款利率等,说明利息收入与货
币资金的匹配性,并核实是否存在潜在资金无法自由支取的情形;(2)结合平均存贷款利率差、各业务板块日常运营资金需求和使用计划等,量化分析存在大规模债务且负担融资成本的同时,维持较高货币资金余额的原因及合理性;(3)除已披露的受限资金外,说明是否存在其他潜在的限制性安排,是否存在与第三方联合或共管账户的情况,是否存在货币资金被他方实际使用的情况。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3)发表意见。同时,请保荐机构对募集资金情况发表意见。
6.关于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年报披露,2022年公司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9亿元,应收款项融资16.43亿元,相关应收项目占营业收入比重均有所提升。请公司补充披露:(1)不同应收科目前十大应收对象、与公司关联关系、账龄及坏账计提情况等;(2)结合相关交易具体开展情况,说明采用以票据为主的收款方式原因,相关票据直接背书转让、贴现、到期收款的比例,是否有票据前后手存在潜在关联关系的情形;(3)结合下游客户及对应结算方式、信用政策变化等,应收项目占收入比重增加的原因及合理性,相关收入是否具备收入确认条件。请年审会计师对上述问题发表意见。
7.关于预付款项。年报披露,公司期末预付款项34.92亿元,其中账龄1年以内余额33.31亿元,1年以上余额1.71亿元,前五名余额合计5.3亿元,占比15.14%。请公司补充披露:(1)前十名预付对象的名称、是否为关联方、采购内容及金额、预付比例等情况,说明出现超过1年未结算预付款项的原因;(2)核实有关预付款项最终流向,是否存在控股股东及关联方通过公司预付款占用资金的情形。请年审会计师对问题(1)(2)发表意见。
8.关于供应商、客户。年报披露,前五名客户销售额52.11亿元,占年度销售总额12.94%;前五名供应商采购额10.51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27.58%,其中关联方采购额25.08亿元,占年度采购总额6.58%。请公司补充披露:2022 年的前十大客户及供应商情况,包括但不限于具体名称、关联关系、是否为本年新增、实际销售或采购内容、交易金额、期末应收、应付款项余额情况等。请年审会计师发表意见。
公司将积极组织有关各方按照《问询函》的要求安排《问询函》回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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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