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资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7-07  国联股份(603613)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3-056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全资子公司拟出资参与设立投资基金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投资标的名称:内蒙古数字经济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内蒙古数字基金”)

?投资金额:北京鸿鹄致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鸿鹄致远资产运营”)作为有限合伙人认缴出资3500万元。?

?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一、本次投资概述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为进一步拓展及巩固公司业务领域,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竞争力,公司全资子公司鸿鹄致远资产运营拟出资3500万元投资内蒙古数字基金。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5号——交易与关联交易》及《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本次投资事项在公司总经理办公会审批权限范围内,无需提交公司董事会或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未构成关联交易,未构成《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近日,本次投资事项涉及的《内蒙古数字经济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合伙协议》已签署完毕,合伙企业已完成工商登记手续,并取得了呼和浩特市新城区市场监督管理局下发的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CP2QUG50的《营业执照》。登记相关信息如下:

1、名称:内蒙古数字经济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3、主要经营场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大街街道大学生科技园12号楼304A室

4、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委派代表:李霈霖)

5、成立日期:2023年07月04日

6、出资额:壹亿伍仟陆佰万元(人民币元)

7、经营范围:一般项目:以私募基金从事股权投资、投资管理、资产管理等活动(须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登记备案后方可从事经营活动)。(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和《私募投资基金监督管理暂行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要求,该基金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公司将持续关注基金备案后续推进情况,并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等要求,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二、合作方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邱滢霏

2、成立时间:2015-01-23

3、企业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

4、注册资本:5000万人民币

5、注册地址:北京市房山区长沟镇金元大街1号北京基金小镇大厦B座336

6、经营范围:资产管理;项目投资;投资管理。(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101063302586966

8、基金业协会备案登记号:P1015578

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发生过交易。

(二)有限合伙人1:呼和浩特融商创新产业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执行事务合伙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20-01-09

3、企业类型: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额:1003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成吉思汗东街大学科技园12号楼3层304室

6、经营范围:从事对未上市企业的股权投资、对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份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以及相关咨询服务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2MA0QLBTJ52

呼和浩特融商创新产业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呼和浩特融商创新产业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没有发生过交易。

(三)有限合伙人2:广安小平故里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

1、执行事务合伙人:广安小平故里发展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2、成立时间:2017-01-23

3、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4、出资额:50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四川省广安市广安区建安中路2号1幢701至901室

6、经营范围:从事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及相关咨询服务。(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511600MA63MWUU43

广安小平故里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

三年公司与广安小平故里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没有发生过交易。

(四)有限合伙人3:内蒙古中科青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

1、法定代表人:陈建

2、成立时间:2015-12-09

3、企业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4、注册资本:1000万元人民币

5、注册地址:内蒙古自治区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新华东街87号奈伦国际A座21层2102号

6、经营范围:许可经营项目:无 一般经营项目:管理或受托管理股权投资;企业投资管理。(1、未经有关部门批准,不得以公开方式募集资金;2、不得公开开展证券类产品和金融衍生品交易活动;3、不得发放贷款;4、不得对所投资企业以外的其他企业提供担保;5、不得向投资者承诺投资本金不受损失或者承诺最低收益)

7、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150100MA0MWG9B2E

内蒙古中科青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最近三年公司与内蒙古中科青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没有发生过交易。

三、设立合伙企业的基本情况

(一)普通合伙人的基本情况

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设立的有限公司,注册地为北京市,为内蒙古数字基金的普通合伙人。中财融商成立于2015年,已在中国基金业协会登记为私募基金管理人,并持续保持拥有私募基金管理人资格。基金管理人登记编号P1015578。

(二)合伙协议主要内容

1、合伙企业名称:内蒙古数字经济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

2、主要经营场所:内蒙古呼和浩特新城区。

3、合伙目的:充分利用普通合伙人的资源、信息、人才和机制等方面的优

势,挖掘投资机会,进行股权投资、债权投资或采用法律允许的其他投资方式,实现合伙企业财产的专业化管理与运用,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4、经营范围:对非上市企业的股权、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的股权等非公开交易的股权投资,债权投资,资产管理以及相关咨询服务(不得从事非法集资、吸收公众资金等金融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

5、合伙人:

合伙人类型合伙人名称认缴出资额 (万元)
普通合伙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100.00
有限合伙人1呼和浩特融商创新产业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0000.00
有限合伙人2北京鸿鹄致远资产运营有限公司3500.00
有限合伙人3广安小平故里发展基金中心(有限合伙)1500.00
有限合伙人4内蒙古中科青云股权投资管理有限公司500.00
合计15600.00

6、合伙人总认缴出资额:全体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总认缴出资额为15600.00万元(大写:人民币壹亿伍仟陆佰万),各合伙人均以货币方式进行认缴。合伙企业实际资金募集规模以全体合伙人实缴出资为准。

7、缴款安排:各合伙人同意。在普通合伙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发出缴款通知后的5个工作日内,完成实缴出资。

8、投资目标:合伙企业将充分利用普通合伙人的资源、信息、人才和机制等方面的优势,在经营范围内进行投资,为全体合伙人获取良好的投资回报。

9、投资范围:基金将通过合理合规的形式投资于国家鼓励产业企业的股权。

10、投资管理:全体合伙人以签署本协议的形式一致同意本有限合伙企业的基金管理人为:【中财融商(北京)资本管理有限公司】,负责有限合伙企业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进行备案和管理。

11、投资限制:非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合伙企业存续期间内不得举借债务。但经全体合伙人一致同意,以股权投资为目的,按照合同约定为被投资企业提供1 年期限以内借款、担保的,该等借款或者担保到期日不得晚于股权

投资退出日,且借款或者担保余额不得超过基金实缴金额的20% ;中国证监会另有规定的除外。如届时监管规定有变化的,以监管规定为准。

12、投资决策程序:合伙企业的投资项目由基金管理人负责寻找有潜力的投资项目,并进行初步了解后形成投资可行性方案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立项, 投资决策委员会决定立项后,由基金管理人负责组织中介机构对拟投资目标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并形成完整详尽的投资方案后提交投资决策委员会进行投资决策。经投资决策委员会决策通过后方可进行该项目的具休投资。

13、可分配收益:可分配收益=投资项目的收入(包含返还的项目投资的本金和利润)+合伙企业从其投资运营活动获得的分红、股息、利息、其他现金收入-合伙企业作为纳税主体承担的税费。

当合伙企业决定分配时,普通合伙人应及时向各合伙人分配合伙企业的可分配收益,分配时间应在合伙企业召开合伙人会议决定分配后。

14、亏损分担:合伙企业的经营亏损由合伙企业财产弥补。合伙企业债务由合伙企业财产偿还;合伙企业财产不足清偿其全部债务时,合伙企业的普通合伙人对合伙企业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责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合伙企业债务承担责任。

15、基金管理费:

在基金存续期内,本合伙企业每年向普通合伙人支付基金管理费。具体基金管理费计算和支付方式如下:

年度基金管理费=全体合伙人对本基金对应的实际项目投资出资×【2】%

首年度基金管理费收费期间为上述合伙人实缴出资全部到达托管账户之日(简称“到账日”)起12个月届满之日止的期间,应在基金对外实际投资日后3个工作日内向基金管理人支付,往后年度以此类推。

16、有限合伙人退伙

除协议另有规定外,有限合伙人在其投资项目未退出前不得退伙或提前收回该项目出资。

四、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公司本次作为有限合伙人以自有资金参与投资基金,是为了为进一步拓展及巩固公司业务领域,整合各方资源,提高公司竞争力,不会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运行,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造成影响,公司的合并报表范围未发生变更,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存在的风险

截至本公告披露之日,内蒙古数字经济基金管理中心(有限合伙)尚需在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完成基金备案手续,存在不确定性,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