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独立意见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作为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的独立董事,我们认真审阅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相关文件,并基于独立判断的立场,对以下事项发表独立意见如下:
一、关于控股子公司北京涂多多电子商务股份有限公司A3轮增资扩股并引入投资者的独立意见
我们认为:本次公司控股子公司涂多多拟实施A3轮增资扩股的事项,是基于公司整体战略发展的考虑;涂多多A3轮增资扩股后,公司仍为其控股股东,不会导致公司合并报表范围发生变化。该议案的审议、表决程序合法合规,已经公司全体董事审核通过,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会议审议及表决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一致同意该项议案。
(以下无正文)
独立董事:赵素艳、颜色、朱其胜
2023年12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