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证券代码:603613 证券简称:国联股份 公告编号:2024-004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关于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概况:拟将“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延期至2024年12月、“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延期至2025年12月。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于2024年1月2日分别召开了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仅涉及项目进度的变化,未改变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等,不会对募投项目的实施造成实质性影响。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保荐机构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对本事项出具了明确同意的核查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现将相关情况公告如下:
一、募集资金基本情况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核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的批复》(证监许可[2020]2407号)核准,公司非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A股)32,990,858股,发行价格为每股人民币74.75元,募集资金总额为人民币2,466,066,635.50元,扣除发行费用后,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2,415,959,147.71元。
上述资金已于2020年11月13日到位,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0年11月13日对募集资金到位情况进行了审验,并出具了《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验资报告》(信会师报字[2020]第ZG11905号)。公司
已对上述募集资金进行了专户存储,并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银行签署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
二、募投项目资金使用情况
截至2023年11月30日,非公开发行A股股票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及使用情况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序号 | 项目名称 | 投资总额 | 截至期末累计投入金额 | 募集资金余额 | 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 33,122.84 | 26,496.80 | 2,804.88 | 2023年12月 |
2 | 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 | 47,828.19 | 18,739.99 | 8.84 | 2024年12月 |
3 | 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 60,145.86 | 13,153.48 | 8,997.23 | 2023年12月 |
4 | 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 | 46,341.89 | 23,703.64 | 9,474.17 | 2024年12月 |
5 | 补充流动资金 | 54,157.15 | 54,157.15 | 1.21 | - |
合计 | 241,595.93 | 136,251.06 | 21,286.33 |
注1:截止到2023年11月30日,公司有9亿元非公开发行闲置募集资金暂时补充流动资金,分别为: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0.5亿元;基于AI的大数据生产分析系统研发项目3亿元;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4亿元;基于云计算的企业数字化系统集成应用平台研发项目1.5亿元。注2:利息收入及手续费合计净流入约0.60亿元。
三、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具体情况
根据募集资金的使用进度、所面临的外部环境及实际经营情况,并经过谨慎的研究讨论,公司拟将“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进行调整,具体如下:
序号 | 项目名称 | 原预计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调整后计划达到预定 可使用状态日期 |
1 | 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 2023年12月 | 2024年12月 |
2 | 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 2023年12月 | 2025年12月 |
四、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原因
(一)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
自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实施以来,公司积极推进项目的实施工作,由于受宏观经济波动等因素影响时间较长,项目消防等相关工作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施工方案需要重新设计、修改,同时物料运输、施工人员流动等受到不同程度的影响,目前项目处于装修状态,尚未达到使用条件,预计2024年末装修完毕并投入使用。公司综合考虑“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建设项目”的实际建设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4年12月。
(二)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
本次募投项目在前期虽然经过了充分的可行性论证,但在实际投入过程中对该募投项目实施难度预估不充分,仓储选址要求的标准较高、项目所需的物料采购及安装调试等协同工作周期较长,同时受市场环境影响,导致项目实施的整体进度比原计划放缓,无法在计划的时间内完成建设。公司综合考虑“基于网络货运及智慧供应链的物联网支持系统研发项目”的实际实施进度,基于审慎性原则,决定将该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日期延期至2025年12月。
五、募投项目延期对公司经营的影响
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系公司根据该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仅涉及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的变化,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六、公司履行的程序
公司于2024年1月2日分别召开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二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部分募投项目延期的议案》,同意公司对部分募投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进行延期。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明确同意的意见。该事项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七、专项意见说明
(一)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公司根据募投项目的客观建设情况作出的审慎决定,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的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意本次募投项目延期事项。
(二)独立董事意见
独立董事认为: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是依据项目建设的客观实际而作出的审慎决定。本次延期事项不涉及募投项目投资内容、投资用途、投资总额、实施主体的变更,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2号--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管理和使用监管要求》《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同意公司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
(三)保荐机构核查意见
本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宜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的要求。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不会对公司的正常经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形,不存在改变或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部分募投项目延期事项无异议。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