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及解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控股股东钱晓钧先生持有公司股份125,224,678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7.34%。本次质押及解除质押后,钱晓钧先生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5,720,0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量的12.55%,占公司总股本的2.18%。截至本公告日,控股股东刘泉先生、钱晓钧先生及一致行动人刘源女士、李映芝女士合计持有公司股份253,224,18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35.06%。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钱晓钧先生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数量为15,720,000股,占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持股数量的6.21%,占公司总股本的2.18%。
一、上市公司股份质押
近日,公司获悉控股股东钱晓钧先生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质押给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具体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股)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钱晓钧 | 是 | 15,720,000 | 否 | 否 | 2024.3.26 | 2025.4.24 | 山东省国际信托股份有限公司 | 12.55 | 2.18 | 置换前期 质押股份 |
合计 | - | 15,720,000 | - | - | - | - | - | 12.55 | 2.18 | - |
本次质押股份不存在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二、上市公司股份解除质押情况
近日,公司收到钱晓钧先生的通知,钱晓钧先生将其质押给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的14,500,000股办理了解除质押手续,具体事项如下:
股东名称 | 钱晓钧 |
本次解除质押股份 | 14,500,000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1.58%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01% |
本次解除质押时间 | 2024年3月27日 |
持股数量 | 125,224,678股 |
持股比例 | 17.34%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 | 15,720,000股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12.55% |
剩余被质押股份数量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2.18% |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控股股东及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股) | 本次质押及解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情况 | 未质押股份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股)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刘泉 | 124,000,439 | 17.1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钱晓钧 | 125,224,678 | 17.34 | 14,500,000 | 15,720,000 | 12.55 | 2.18 | 0 | 0 | 0 | 0 |
刘源 | 2,617,662 | 0.3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李映芝 | 1,381,408 | 0.19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253,224,187 | 35.06 | 14,500,000 | 15,720,000 | 6.21 | 2.18 | 0 | 0 | 0 | 0 |
1、控股股东钱晓钧先生本次质押所得融资资金主要用于置换前期质押股份,还款来源包括其自有资金、股票分红、投资收益等,具备相应的资金偿还能力,本次质押融资交易相关风险可控。
2、控股股东钱晓钧先生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关联交
易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况。
3、控股股东钱晓钧先生资信状况良好,本次质押事项在可控范围内,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主营业务、融资授信及融资成本、持续经营能力产生影响,不存在导致本公司实际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情况。上述事项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风险。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