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联股份: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通知债权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国联股份”)分别于2024年4月26日、2024年5月21日召开了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变更部分回购股份用途并注销暨减少注册资本的议案》,同意公司变更第八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第八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中部分回购股份的用途。公司已于2023年12月15日完成回购,已实际回购公司股份3,591,000股,其中1,795,500股由原来的“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变更为“用于注销并相应减少注册资本”,剩余1,795,500股继续“用于员工持股计划或股权激励”。本次注销完成后,公司总股本将由722,333,313股变更为720,537,813股,注册资本将由722,333,313元变更为720,537,813元。
具体内容详见刊登在《中国证券报》、《上海证券报》、《证券时报》、《证券日报》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http://www.sse.com.cn/)披露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86、2024-016)。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告如下:凡本公司债权人均有权于本通知公告之日起45天内,凭有效债权证明文件及凭证向本公司要求清偿债务或要求本公司提供相应担保。债权人如逾期未向本公司申报债权,不会因此影响其债权的有效性,相关债务(义务)将由本公司根据原债权文件的约定继续履行。
债权申报所需材料:公司债权人可持证明债权债务关系存在的合同、协议及其他凭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到公司申报债权。债权人为法人的,需同时携带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及复印件、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文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人为自然人的,需同时携带有效身份证的原件及复印件;委托他人申报的,除上述文件外,还需携带授权委托书和代理人有效身份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债权申报具体方式如下:
1、申报地点及申报材料送达点:北京市丰台区南四环西路188号总部基地3区28号楼国联股份数字经济总部1层。
2、申报时间:2024年5月22日至2024年7月5日,9:30-11:30、1:
30-17:00(双休日及法定节假日除外)。
3、联系人:潘勇
4、联系电话:010-63729108
5、传真:010-68438814
6、邮政编码:100070
特此公告。
北京国联视讯信息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5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