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财政部(以下简称“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以下简称“《准则解释16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的变更和调整。
?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一、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概述
(一)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原因
2021年12 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5 号》,规定了“关于试运行销售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关于亏损合同的判断”内容自2022 年1月1日起施行。
2022 年11月30日,财政部发布了《准则解释 16 号》,规定了“关于单向交易产生的资产和负债相关的递延所得税不适用初始确认豁免的会计处理”内容自2023 年1月1日起施行,允许企业自发布年度提前执行,“关于发行方分类为权益工具的金融工具相关股利的所得税影响的会计处理”、“关于企业将以现金结算的股份支付修改为以权益结算的股份支付的会计处理”内容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二)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主要内容
变更前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前,公司执行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变更后采用的会计政策:本次变更后,公司将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上述相关准则及通知的相关规定执行。其他未变更部分,仍按照财政部前期颁布的《企业会计准则——基本准则》和各项具体会计准则、企业会计准则应用指南、企业会计准则解释公告以及其他相关规定执行。
二、会计政策变更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公司根据财政部相关规定和要求进行的变更,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自2022年1月1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15号》财会〔2021〕35号,自2022年11月30日起执行《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执行该会计政策不涉及对以前年度的追溯调整,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量产生重大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公司履行的决策程序
(一)董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同意公司按照财政部发布的《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5号》财会〔2021〕35号、《企业会计准则解释第 16 号》财会〔2022〕31号对公司会计政策进行相应的变更。独立董事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独立董事意见: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依据财政部新颁布及修订的企业会计准则和有关通知的要求实施,变更后的会计政策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本次会计政策变更的审议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因此,我们同意《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二)监事会
公司于2023年4月27日召开的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财政部相关
文件规定的合理变更,符合财政部等监管机构的相关规定,能够客观、公允地反应公司的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不存在损害公司及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公
司《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三)其他说明
本次会计政策变更是根据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的要求进行的变更,已经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审议通过,无需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