韩建河山:关于控股股东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
及新增轮候冻结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截至本公告日,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韩建河山”)控股股东北京韩建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韩建集团”)持有公司股份133,697,200股,占公司总股本34.53%。其中已质押股份115,832,2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86.6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29.91%。
?韩建集团所持公司已质押股份本次新增司法冻结共计110,212,2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82.4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28.46%。韩建集团所持有公司股份本次新增轮候冻结23,485,000股,占其所持股份比例为17.5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6.07%。
?截至本公告日,韩建集团所持公司股份累计冻结为128,077,200股(不含轮候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95.80%,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33.08%;累计轮候冻结股份29,105,000股,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为21.77%,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7.52%。
?韩建集团累计质押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86.64%,累计冻结股份数量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已达到95.8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2026年7月13日,公司接到上海证券交易所转发的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股权司法冻结及司法划转通知》(2026司冻0710-2号)及《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协助执行通知书》(2026京0115执8927号)并向公司控股股东韩建
集团核实,确认了韩建集团持有公司的已质押股票110,212,200股被司法冻结并新增轮候冻结23,485,000股,具体情况如下:
一、控股股东已质押股份本次被司法冻结及新增轮候冻结情况
|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冻结类型 | 股份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冻结股份是否为限售股 | 冻结起始日 | 冻结到期日 | 冻结申请人 | 冻结原因 |
| 韩建集团 | 是 | 司法冻结 | 110,212,200 | 82.43% | 28.46% | 否 | 2026年7月10日 | 2029年7月9日 | 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 | 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 |
| 轮候冻结 | 23,485,000 | 17.57% | 6.07% | 否 | 2026年7月10日 | 冻结期限为36个月,自转为正式冻结之日起计算 |
1、截至本公告日,韩建集团已质押股份115,832,200股,占其持有公司股份数的86.64%,占公司总股本的29.91%。具体内容详见《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质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3)。
2、依据《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民事调解书》(2025京0115民初47029号)、《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执行裁定书》(2026京0115执8927号)显示,北京市金星卓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与韩建集团建设工程分包合同纠纷一案,达成调解约定韩建集团应于2026年6月30日前支付北京市金星卓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工程款276.79万元及案件受理费1.45万元,鉴于韩建集团未履行支付义务,故申请人北京市金星卓宏幕墙工程有限公司向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并冻结韩建集团应当履行义务的部分财产。
二、控股股东股份累计被冻结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韩建集团累计被冻结股份情况如下:
| 股东名称 | 持股数量(股) | 持股比例 | 冻结类型 | 累计数量(股)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 韩建集团 | 133,697,200 | 34.53% | 司法冻结 | 128,077,200 | 95.80% | 33.08% |
| 轮候冻结 | 29,105,000 | 21.77% | 7.52% | |||
| 合计 | 157,182,200 | 117.57% | 40.60% | |||
三、其他事项说明及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日,韩建集团最近一年内不存在金融机构的债务逾期或违约记录,韩建集团未发行债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不存在通过非经营性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等侵害上市公司利益的情形。截至本公告日,公司生产经营正常,控股股东韩建集团与公司在产权、业务、资产、人员等方面相互独立。上述公司控股股东已质押股份被司法冻结及轮候冻结事项对上市公司生产经营、控制权、股权结构、公司治理等暂未产生影响。公司将密切与控股股东保持沟通,按照相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北京韩建河山管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