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股份: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3-11-22  君禾股份(603617)公司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监事会第二十二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1月15日以电子邮件或专人送达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1月21日下午在公司君禾智能产业园办公楼三楼会议室以现场方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到监事3人,实际参会监事3人。公司监事会主席杨春海先生召集和主持本次会议,公司董事会秘书列席了本次会议。本次会议的召集和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次监事会所做的决议合法有效。

二、监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向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经审慎核查后,监事会认为:

1、因参与《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或“本次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周惠琴女士作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其配偶在首次授予日前6个月内存在卖出公司股票的行为,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出于审慎性考虑,为避免可能触及的短线交易行为,周惠琴女士不参与本次限制性股票的首次授予,待相关授予条件满足后再召开会议审议周惠琴女士的限制性股票授予事宜。

除上述激励对象暂缓授予外,本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具备《公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及《激励计划》所确定的激励对象范围,不存在

被禁止参与股权激励计划的情形。本次拟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满足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

2、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未包含公司独立董事、监事、单独或合计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或实际控制人及其配偶、父母、子女。

3、公司和本次授予对象均未发生不得授予限制性股票的情形,公司本次激励计划设定的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条件已经成就。

综上,监事会认为列入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激励对象均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其作为本次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监事会同意公司以2023年11月21日作为本次激励计划的首次授予日,向符合条件的28名激励对象首次授予831.00万股限制性股票,授予价格为4.36元/股,并同意暂缓授予周惠琴女士120.00万股限制性股票。

表决结果:3票赞成、0票反对、0票弃权,0票回避。

特此公告。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2023年11月2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