君禾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报告
情况报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国有企业、上市公司选聘会计师事务所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规范运作》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2024年度审计履职评估及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报告如下:
一、会计师事务所基本情况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立信”)由我国会计泰斗潘序伦博士于1927年在上海创建,1986年复办,2010年成为全国首家完成改制的特殊普通合伙制会计师事务所,注册地址为上海市,首席合伙人为朱建弟先生。立信是国际会计网络BDO的成员所,长期从事证券服务业务,新证券法实施前具有证券、期货业务许可证,具有H股审计资格,并已向美国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登记。
截至2024年末,立信拥有合伙人296名、注册会计师2,498名、从业人员总数10,021名,签署过证券服务业务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743名。
立信2024年业务收入(未经审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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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其中审计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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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证券业务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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亿元。
2024年度立信为693家上市公司提供年报审计服务,审计收费8.54亿元,同行业上市公司审计客户35家。
二、聘任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的程序
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审议通过《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并同意将此项议案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公司分别于2024年6月3日召开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2024年6月19日召开2024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续聘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三、2024年年审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
立信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和其他相关执业规范的要求,对公司2024年度财务报表及2024年12月31日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审计,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同时对公司2024年度非经营性资金占用及其他关联资金往来情况、公司2024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公司2024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等执行了相关工作,并出具了专项报告。
在审计过程中,立信制订并实施了合理的审计工作方案和工作计划,执行了有效的质量管理措施,并就会计师事务所和审计项目团队成员的独立性、审计范围、人员和时间安排、关键审计事项、审计调整事项、总体审计结论等事项与公司管理层和治理层进行了沟通。
四、2024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监督情况
根据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的情况如下:
(一)审计委员会对立信的专业资质、业务能力、诚信状况、独立性、过往审计工作情况及其执业质量等进行了严格核查和评价,认为其具备为公司提供审计工作的资质和专业能力,能够满足公司审计工作的要求。2024年6月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续聘会计师事务所的议案》,同意聘任立信为公司2024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公司董事会审议。
(二)在年审会计师进场审计期间,审计委员会与年审会计师保持持续沟通,督促审计进度,确保公司年度报告及相关文件按时披露。2024年12月24日,审计委员会与负责公司审计工作的项目合伙人、注册会计师召开沟通会议,对2024年度审计工作重点事项进行了深入沟通。
(三)在年审事务所出具初步审计意见后,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审计报告初稿,听取了年审会计师的意见,并与之进行了充分有效的沟通。
(四)2025年4月13日,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第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2024年年度报告、财务决算报告、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等议案并同意提交董事会审议。
四、总体评价
公司审计委员会严格遵守证监会、上海证券交易所和《公司章程》《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等有关规定,充分发挥专业委员会的作用,对会计师
事务所相关资质和执业能力等进行了审查,在年报审计期间与会计师事务所进行了充分的讨论和沟通,督促会计师事务所及时、准确、客观、公正地出具审计报告,切实履行了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的监督职责。审计委员会认为,立信在公司年报审计过程中坚持以公允、客观的态度进行独立审计,表现了良好的职业操守和业务素质,按时完成了公司2024年年报审计相关工作,出具的审计报告客观、准确、完整、及时。
君禾泵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5年4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