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2

查股网  2026-04-22  杭电股份(603618)公司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

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治理准则》《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 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以及《杭州电缆股 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和 要求,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勤 勉尽责,认真履行监督职责,现将2025年度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一、 审计委员会基本情况

公司调整前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屈哲 锋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和董事孙翀先生,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会计资 格的屈哲锋先生担任。

报告期内,审计委员会成员进行了调整,于第五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 通过后生效,调整后第五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由三名委员组成,分别是独立董事 屈哲锋先生、独立董事徐小华先生和董事郑秀花女士,其中主任委员由具有专业 会计资格的屈哲锋先生担任。

二、 审计委员会2025年度召开会议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共召开了五次会议,会议召开的具体情况 如下:

1、2025年3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2、2025年4月1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4 年年度报告 > 及其摘要的议案》\]

2)《关于公司2024 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 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议案》;

4)《关于支付2024 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5 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5)《关于2024 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6)《关于公司2024 年度审计委员会对会计师事务所履行监督职责情况

报告的议案》;

7)《关于公司2024 年度会计师事务所履职情况评估报告的议案》;

8)《关于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2024 年度履职情况报告的议案》。

3、2025 年4 月24 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一季度报告 > 的议案》。\]

4、2025年8月28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半年度报告 > 及摘要的议案》\]

2)《关于2025年半年度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5、2025年10月29日召开会议,审议通过如下议案:

\[1,《关于公司 <2025 年第三季度报告 > 的议案》;\]

2)《关于计提资产减值准备的议案》。

三、 审议委员会相关工作履职情况

1、对公司内部审计和内部控制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根据《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企业内部控制评价指引》及配 套指引的要求,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推动建立健全公司内部控制制度,不 断加强和完善公司内部控制管理,并对公司内部控制的有效性进行了检查。公司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积极指导内部审计部门组织内部控制评价工作并形成报告,并 认真审阅了《公司2024年度内部控制评价报告》。审计委员会认为公司已建立起 较为完整、合理、有效的内控管理制度,相关内控手段已基本覆盖企业运营的各 个环节,管理体系规范,能够防范并及时发现企业运营过程中可能出现的重要问 题。

2、监督及评估外部审计机构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充分发挥了监督和评估的职责,与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就审计范围、审计计划、审计方法及重点审计事项 等进行了充分的讨论与沟通,确定了具体事项和时间安排,并对审计的关键事项 提出了具体意见和要求,确保了审计各项工作有序开展。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在为公司审计工作期间勤勉尽责,遵循独立、客观、 公正的执业准则,按计划完成了公司委托的各项审计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对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的业务范围、业务规模、人员构成、投资者保护能力、独立性、诚信记录及专业 能力等情况进行核查,审计委员会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备 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专业人员和执业经验,因此建议续聘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5年度审计机构,并提交董事会审议。

3、审阅公司的财务报告并对其发表意见

报告期内,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审阅了公司各期财务报告,认为公司财务 报告真实、准确、完整、公允地反映了公司各期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不存在相 关的欺诈、舞弊行为及重大错报的情况,不存在重大会计差错调整、重大会计政 策及估计变更、涉及重要会计判断的事项、导致非标准无保留意见审计报告的事 项等。

4、对公司关联交易的监督工作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严格按照监管部门要求监督公司日常关联 交易的预计及执行工作。公司关联交易事项的审议程序合法、有效,交易定价合 理,交易过程公平、公正,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他股东利益的情形,也不存在利 益输送的情形,不存在关联方依赖。

5、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情况

2025年11月14日,经公司2025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审议通过了《关 于取消监事会并修订<公司章程>及相关议事规则的议案》,同意公司不再设置 监事会,由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的职权。报告期内, 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认真行使《公司法》规定的监事会相关职权,不存在提议召开 临时董事会会议及临时股东会会议、向股东会会议提出提案等情况。

四、 总体评价

报告期内,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依据《上交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 号规范运作》《公司章程》及《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工作细则》等相关规定,积极 参与公司治理,勤勉尽责地履行了相关职责,充分发挥委员们的专业知识与经验, 认真审议相关议案,为董事会科学决策提供专业意见。

2026年,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将继续秉承客观、公正、独立的工作原则, 按照各项相关规定,规范履职,有效监督外部审计,健全和完善公司内部审计工

作,促进公司的规范运作,充分维护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共同利益,更好地发挥审 计委员会的重要作用。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

2026 年4 月21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