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材料
2026年5月15日
目录一、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 3二、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 6
三、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说明 ...... 8
四、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案 ...... 9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 9
2、《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 10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 11
4、《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 12
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 13
6、《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 14
7、《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 15
8、《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 16
9、《关于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 23
1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 26
11、《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 27
12、《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 28
(二)累积投票议案 ...... 32
1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 32
13.01《关于选举华建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2
13.02《关于选举孙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2
13.03《关于选举郑秀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2
13.04《关于选举孙臻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2
13.05《关于选举倪益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32
14、关于选举非独立董事的议案 ...... 34
14.01《关于选举吴士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4
14.02《关于选举任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414.03《关于选举陈希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34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议程
网络投票时间:
2026年
月
日(星期三)上午9:30-11:30,下午13:00-15:00现场会议时间:2026年5月15日下午14:30开始现场签到时间:
2026年
月
日下午13:30-14:20现场会议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五
楼会议室会议主持人:董事长华建飞—签到、宣布会议开始—
一、与会人员签到,领取会议资料;股东及股东代理人同时递交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营业执照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等)并领取《表决票》;
二、会议主持人宣布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开始;
三、会议主持人宣布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并同时宣布参加现场会议的其他人员;
四、宣布现场会议的计票人、监票人;
五、董事会秘书宣读大会会议须知;—会议议案—
六、董事会秘书介绍本次会议审议议案;
(一)非累积投票议案
1、《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3、《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5、《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关于支付2025年年度审计费用并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7、《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9、《关于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10、《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二)累积投票议案
13、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13.01《关于选举华建飞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2《关于选举孙翀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3《关于选举郑秀花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4《关于选举孙臻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3.05《关于选举倪益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的议案》
14、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1《关于选举吴士敏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2《关于选举任锋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14.03《关于选举陈希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
—审议、表决—
七、针对大会审议议案,对股东(或股东代表)提问进行回答;
八、股东(或股东代表)对上述议案进行审议并投票表决;
九、计票、监票;—宣布现场会议结果—
十、会议主持人宣读现场会议表决结果;—等待网络投票结果—
十一、会议主持人宣布现场会议休会;
十二、汇总现场会议和网络投票表决情况,会议主持人宣布股东会表决结果;—宣布决议和法律意见—
十三、宣读本次股东会决议;
十四、律师发表本次股东会的法律意见;
十五、出席会议的董事签署会议决议和会议记录;
十六、主持人宣布会议结束。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会议须知
为了维护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杭电股份”)全体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股东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保证大会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股东会规则》(2025年修订)规定和《公司章程》、公司《股东会议事规则》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定,特制定本须知,望出席股东会的全体人员遵照执行。
一、大会设会务组,由公司董事会秘书负责会议的组织工作和相关事宜的处理。
二、大会期间,全体出席人员应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确保大会的正常秩序和议事效率,自觉履行法定义务。
三、为保证本次大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股东的合法权益,务请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以下统称“股东”)及相关人员准时到达会场签到确认参会资格。股东在参会登记时间内没有通过邮件或传真方式登记的,不在签到表上登记签到的,或会议正式开始后没有统计在会议公布股权数之内的股东或股东代理人,不参加表决和发言。
四、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依法享有发言权、质询权、表决权等权利,但需由公司统一安排发言和解答。大会召开期间,股东(或股东代表)事先准备发言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登记,股东(或股东代表)临时要求发言或就相关问题提出质询的,应当先向大会会务组申请,经大会主持人许可后方可进行。
五、股东在大会上发言,应围绕本次大会所审议的议案,简明扼要,每位股东(或股东代表)发言不得超过
次,每次发言的时间不超过
分钟,发言时应先报告所持股份数额和姓名。主持人可安排公司董事和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等回答股东问题,与本次股东会议题无关或将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或可能损害公司、股东共同利益的质询,大会主持人或其指定的有关人员有权拒绝回答。
六、出席大会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以记名投票方式表决,表决时不进行发言。
七、为保证股东会的严肃性和正常秩序,切实维护与会股东(或股东代表)的
合法权益,除出席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公司聘任见证律师及董事会邀请的人员外,公司有权依法拒绝其他人员进入会场。
八、本次股东会见证律师为浙江天册律师事务所律师。
九、为保证会场秩序,进入会场后,请关闭手机或调至振动状态。谢绝个人录音、拍照及录像。场内请勿大声喧哗。对干扰会议正常秩序、寻衅滋事和侵犯其他股东合法权益的行为,工作人员有权予以制止,并及时报告有关部门查处。
2025年年度股东会表决说明
一、本次股东会将进行14项议案的表决。
二、需表决的议案在主持人的安排下逐项表决,然后由监票人进行统计。
三、设监票人1名,并设1名总监票人,对投票和计票进行监督。
监票人具体负责以下工作:
1、核实出席股东会现场会议的股东(或股东代表)人数及所持有的表决权
股份总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2、清点表决票数,检查每张表决票是否符合表决的规定要求;
、统计表决票。
四、股东会现场投票表决采用记名方式进行,股东(或股东代表)在投票时请在表决票上注明所代表的股份数并签名。每股为一票表决权,投票结果按股份数判定。对非累积议案进行表决时,请在同意、反对、弃权项下的表决栏内打“√”标记,以明确表决意见;
五、表决票的填写方式详见表决票上的填写说明。
六、不使用本次会议统一发放的表决票,或夹写规定外文字或填写模糊无法辨认者,视为无效票,作弃权处理。同一表决权只能选择现场、网络或其他表决方式中的一种。同一表决权出现重复表决的以第一次投票结果为准。
七、会场设有一个流动票箱,股东(或股东代表)按顺序投票。
八、现场投票结束后,由监票人当场打开票箱,清点和统计表决票。
九、现场计票结束,由监票人宣布现场表决结果。
十、根据网络投票和现场投票合并后数据,大会主持人宣布股东会表决结果。
议案一:
关于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编制了《杭电股份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董事会工作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二:
关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相关规定,公司编制了《2025年年度报告》及其摘要。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及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2025年年度报告摘要》。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三:
关于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公司法》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财务部编制了《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2025年度财务决算报告》。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四:
关于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依据《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根据公司2025年度实际经营和盈利情况以及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于2026年
月
日出具的天健审[2026]8637号《审计报告》,公司2025年度母公司未分配利润为人民币933,992,335.08元,合并财务报表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人民币-298,694,279.26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为:不派发现金红利,不送红股,不以资本公积转增股本。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2025年度利润分配预案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4)。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五:
关于公司2026年度董事、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津贴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加强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勤勉尽责意识,提升工作效率及经营效益,保证公司持续稳定健康的发展,经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提议,根据同行业可比公司的薪酬水平,结合公司的实际经营情况,拟定2026年公司董事薪酬及独立董事津贴如下: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因公司董事会换届选举仍需公司股东会审议,新一届董事会成员可能与本议案内容存在出入。若存在出入,新任董事薪酬将由新一届董事会重新审议,独立董事津贴仍按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的方案实施发放。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序号
| 序号 | 姓名 | 职务 | 2026年薪酬(税前) |
| 1 | 华建飞 | 董事长 | 70万元 |
| 2 | 孙翀 | 董事 | 不在本公司领薪 |
| 3 | 郑秀花 | 董事 | 不在本公司领薪 |
| 4 | 孙臻 | 董事 | 不在本公司领薪 |
| 5 | 倪益剑 | 董事、总经理 | 不以董事身份领薪 |
| 6 | 过成胜 | 职工董事 | 不以董事身份领薪 |
| 7 | 吴士敏 | 独立董事 | 7.2万元 |
| 8 | 陈希琴 | 独立董事 | 7.2万元 |
| 9 | 任峰 | 独立董事 | 7.2万元 |
议案六:
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
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以下简称“天健事务所”)作为公司财务审计机构,在以往的审计工作中认真履行各项职责,能够按照《企业会计准则》和《审计准则》的有关规定对公司进行审计,其出具的2025年度审计报告客观、公正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同意公司支付天健事务所2025年度财务报告审计费用142万元及内部控制审计费用20万元(合计审计费用162万元)。并同意续聘天健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度的审计机构,聘期一年。
2026年度天健事务所的审计费用将根据审计工作量和市场价格,届时由双方协商确定具体报酬,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支付2025年度审计费用及续聘2026年度审计机构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6)。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七:
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保证公司及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融资业务的正常开展,2026年度,公司及各控股子公司根据业务发展状况拟向各家银行申请总额不超过等值人民币90亿元的综合授信额度,包括非流动资金贷款、流动资金贷款、信用证额度、银行票据额度等,并根据授信额度,办理相关资产的抵押、质押等手续(涉及重大资产抵押、质押,仍应根据公司相关制度履行审批程序)。
授信额度不等于公司的融资金额,实际融资金额应在授信额度内以银行与公司实际发生的融资金额为准,具体融资金额将视公司运营资金的实际需求来合理确定。同时提请股东会授权公司及控股子公司董事长或董事长指定的授权代理人士在银行综合授信额度总额范围内根据资金需求签署相关协议及文件。上述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额度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申请银行授信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7)。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八:
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了确保公司生产经营工作的持续,提高子公司担保贷款办理效率,结合公司及子公司目前授信额度、实际贷款方式及担保情况,公司2026年度拟为子公司提供担保,具体担保情况如下:
一、担保计划概述
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5亿元的担保,担保方式为连带责任保证。
根据公司实际经营需要,公司可以在合并报表范围内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如在批准期间发生新设立或收购全资/控股子公司的,也可以在相应的担保预计额度范围内调剂使用。上述担保预计包括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以及对全资/控股子公司提供的单笔超过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10%的担保的情形。
2026年
月
日,公司召开的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同意2026年度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24.5亿元的连带责任担保。该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批准公司董事会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担保情况如下:
担保方
| 担保方 | 被担保方 | 担保方持股比例 | 被担保方最近一期资产负债率 | 截至目前担保余额 | 本次新增担保额度 | 担保额度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净资产比例 | 担保预计有效期 | 是否关联担保 | 是否有反担保 |
| 一、对控股子公司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超过70% | |||||||||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 | 100% | 86.66% | 62,804.72 | 100,000.00 | 36.85% |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 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 | 100% | 78.68% | 7,960.00 | 20,000.00 | 7.37% | 否 | 否 | ||
| 杭缆电缆导体制造(杭州)有限公司 | 100% | 71.57% | 1,995.00 | 5,000.00 | 1.84% | 否 | 否 | ||
| 被担保方资产负债率未超过70% | |||||||||
|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 | 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 | 100% | 50.22% | 26,915.00 | 30,000.00 | 11.06% | 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 否 | 否 |
|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100% | 26.31% | 9,852.54 | 30,000.00 | 11.06% | 否 | 否 | ||
| 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 100% | 66.30% | 4,079.40 | 50,000.00 | 18.43% | 否 | 否 | ||
| 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65% | 68.40% | 5,750.40 | 10,000.00 | 3.69% | 否 | 是 | ||
二、主要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093316150B法定代表人:华建飞
注册资本:19,00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4年3月3日经营期限:
2014年
月
日至2034年
月
日经营范围:电线、电缆制造,加工,销售;电线、电缆生产技术咨询服务;货物进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07,137.61万元,净资产为53,330.7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50.22%,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16,955.15万元,实现净利润为36.7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二)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11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8NT2M5B法定代表人:张文其注册资本:30,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17年4月14日经营期限:2017年4月14日至2037年4月13日经营范围:计算机信息技术开发,技术服务;通信器材、电线电缆生产,销售;通信工程设计,施工;货物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经营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通过全资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间接持有100%股权的二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永特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总资产为77,878.86万元,净资产为26,248.4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6.30%,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2,707.13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8,285.35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0007109764119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
号
法定代表人:邵波
注册资本:40,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
1998年
月
日
经营期限:1998年09月16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总资产为87,952.24万元,净资产为64,810.18万元,资产负债率为26.31%,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6,710.7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21,685.7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四)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2号5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2CFHL62U法定代表人:倪益剑注册资本:
5,000.00万元整公司类型:其他有限责任公司成立日期:
2018年
月
日经营期限:2018年11月15日至2038年11月14日经营范围: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料、PVC电缆料、PE电缆料、低烟无卤电缆料的研发,生产,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与本公司的关系:永通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5%,周方鸣持股30%,刘云龙持股5%。
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2,073.11万元,净资产为3,814.8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68.40%,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9,626.38万元,实现净利润为406.4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五)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江西省南昌市南昌县小蓝经济技术开发区潘家路33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60121MABMK87Y04
法定代表人:朱荣彦
注册资本:
25,000.00万元整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成立日期:2022年04月27日
经营期限:
2022年
月
日至长期
经营范围:一般项目:金属链条及其他金属制品制造,电子专用材料研发,电子专用材料制造,电子专用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电池零配件生产,电池零配件销售,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汽车零部件及配件制造,新能源
汽车电附件销售,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10,896.34万元,净资产为14,795.97万元,资产负债率为86.66%,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70,824.90万元,实现净利润为-6,239.64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六)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淳安县千岛湖镇涌金路739号7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27MA2KJRDB9Y法定代表人:滕兆丰注册资本:10,000.00万元整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
2021年
月
日经营期限:2021年08月17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电线、电缆经营;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货物进出口(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与本公司的关系: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122.49万元,净资产为4,076.72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8.68%,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47,381.87万元,实现净利润为117.22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七)杭缆电缆导体制造(杭州)有限公司注册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永通路18号2幢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1330183MABXG09H03法定代表人:滕兆丰注册资本:5,000.00万元
公司类型:有限责任公司(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成立日期:2022年9月15日经营期限:2022年9月15日至长期经营范围:一般项目:有色金属压延加工;高性能有色金属及合金材料销售;新材料技术研发(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与本公司的关系:杭缆电缆导体制造(杭州)有限公司为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杭缆电缆导体制造(杭州)有限公司总资产为19,592.64万元,净资产为5,569.59万元,资产负债率为71.57%,2025年度营业收入为247,203.16万元,实现净利润为
90.38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天健会计师审计)。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公司目前尚未签订具体担保协议。该额度经董事会审议通过后尚需提交股东会审议。在相关协议签署前,授权经营管理层根据实际经营情况和金融机构的要求在该担保总额范围内办理对外担保事宜。签约时间、担保金额、担保期限、担保方式等具体事项以实际签署的合同为准。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对象均为公司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累计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2026年4月21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90,000.00万元(不包括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190,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经审计净资产的
70.02%。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9,357.06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3.99%,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
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2025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九:
关于开展2026年度原材料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同意公司开展最高保证金金额不超过人民币4亿元的套期保值业务,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交易目的
公司开展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是因为大宗商品(铜、铝)是公司生产产品的重要原材料,采购价格受市场价波动影响较大,为降低原材料市场价格波动带来的不可控风险,减少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的不确定影响,提升公司整体抵御风险能力,确保公司生产经营的正常、稳定运行,公司决定充分利用期货市场的套期保值功能,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公司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使用自有资金进行操作,不作为盈利工具使用。
(二)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基本情况
、套期保值交易品种:与公司生产经营相关的大宗商品原料,如铜、铝等境内商品交易所制定的标准合约及金融衍生品。
、套期保值业务计划额度:根据业务实际需求,公司预计投入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最高保证金额度不超过人民币
亿元,有效期内可循环滚动使用。
3、套期保值业务授权及期限:授权期限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在授权有效期内额度可循环滚动使用。如单笔交易的存续期限超过了授权期限,则授权期限自动顺延至该笔交易终止时止,但该笔交易额度纳入下一个审批有效期计算。
4、资金来源:套期保值业务资金来源为公司自有资金,不存在使用募集资金的情形。
二、交易风险分析及风控措施
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主要为有效规避主要商品价格波动对其带来的影响,但同时也会存在一定的风险,具体如下:
、价格波动风险:期货行情变动较大,可能产生价格波动风险而造成套期保值损失。
2、政策风险:宏观政策及期货市场法律法规等相关政策发生重大变化,可能引起期货市场发生剧烈变动或无法交易的风险。
、流动性风险:如果合约活跃度较低,导致套期保值持仓无法在合适的价位成交,令实际交易结果与方案设计出现较大偏差,从而带来损失。
4、资金风险:在期货价格波动大时,可能产生因未及时补充保证金而被强行平仓造成实际损失的风险。
5、内部控制风险:期货交易专业性较强,若专业人员配置不足、内控不完善,会产生相应风险。
6、技术风险:由于软件、硬件故障等造成交易系统非正常运行,使交易指令出现延迟、中断或数据错误等问题,从而带来相应的风险。
公司采取的风险控制措施如下:
、公司已制定《期货及衍生品套期保值业务管理制度》,对商品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风险控制、审议程序、后续管理和信息披露等做出明确规定,公司将严格按照此制度规定对各个环节进行控制,同时加强相关人员的职业道德教育及业务培训,提高相关人员的综合素质。
2、加强对国家及相关管理机构相关政策的把握和理解,及时合理地调整套期保值思路与方案。
3、公司将重点关注期货交易情况,合理选择合约月份,避免市场流动性风险。
4、公司将严格控制套期保值业务的种类及规模,合理计划和使用保证金,使用自有资金用于套期保值业务,不使用募集资金直接或间接进行套期保值,加强资金管理的内部控制,不得超过批准的保证金额度;同时依据账户风险程度,及时平衡、调拨账户可用资金,防范账户持仓风险。
5、严格遵守商品期货交易所相关规定,积极配合交易所及期货公司相关部门的风险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审计部定期或不定期对套期保值业务进行检查,监督套期保值工作的开展,控制风险。
6、优化交易环境,建立“安全、快捷”的软硬件交易环境,保证交易系统的流畅运行。
三、交易对公司的影响及相关会计处理
(一)对公司的影响
通过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降低原材料价格波动对公司业绩造成的不确定影响,增强生产经营稳健性。公司使用自有资金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投入的保证金规模与自有资金、经营情况和实际需求相匹配,不会影响公司及子公司正常经营业务。
(二)会计处理
《企业会计准则第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企业会计准则第24号——套期会计》及《企业会计准则第37号——金融工具列报》、《企业会计准则第39号—公允价值计量》等相关规定及其指南,对开展的期货套期保值业务进行相应的核算处理和列报披露。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公司开展期货套期保值业务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20)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十:
关于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规范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科学有效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充分调动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为公司创造更好的经济效益,回报投资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修订《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十一: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监管指引第3号——上市公司现金分红》《上市公司章程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为维护公司价值及股东权益、提高投资者获得感,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具体安排如下:
1、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为:
(1)公司当期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正,且累计未分配利润亦为正数;
(2)公司的现金流能够满足正常经营活动及持续发展的资金需求。
2、中期现金分红金额上限:以当期总股本为基数,预计派发现金红利总金额不超过相应期间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的30%。
3、中期分红的授权:为简化分红程序,董事会拟提请股东会批准授权董事会根据股东会决议在符合中期分红的前提条件下制定具体的中期分红方案。
(1)授权内容: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在满足上述中期分红条件、上限限制的前提下,论证、制定并实施公司2026年度中期分红方案。
(2)授权期限:自本议案经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该议案已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制定2026年中期分红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22)。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十二:
关于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办理小额快速融资相关事宜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为提高公司股权融资决策效率,根据《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规定,公司董事会提请股东会授权董事会决定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股票,授权期限为2025年年度股东会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本次授权事宜包括以下内容:
1、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小额快速融资”)的条件授权董事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规定,对公司实际情况及相关事项进行自查论证,并确认公司是否符合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条件。
2、发行股票的种类、数量和面值向特定对象发行融资总额不超过人民币3亿元且不超过最近一年末净资产20%的中国境内上市的人民币普通股(A股),每股面值人民币1.00元。发行数量按照募集资金总额除以发行价格确定,不超过发行前公司总股本的30%。
3、发行方式、发行对象及向原股东配售的安排
本次发行股票采用以简易程序向特定对象发行的方式,发行对象为符合监管部门规定的法人、自然人或者其他合法投资组织等不超过35名的特定对象。证券投资基金管理公司、证券公司、合格境外就投资者、人民币合格境外机构投资者以其管理的二只以上产品认购的,视为一个发行对象。信托公司作为发行对象的,只能以自有资金认购。最终发行对象将根据申购报价情况,由公司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与保荐机构(主
承销商)协商确定。本次发行股票所有发行对象均以现金方式认购。
4、定价方式或者价格区间
(1)发行价格不低于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均价的80%(计算公式为:
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均价=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额/定价基准日前20个交易日股票交易总量);
(2)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属于《注册管理办法》第五十七条第二款规定情形的,其认购的股票自发行结束之日起18个月内不得转让。发行对象所取得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的股份因公司分配股票股利、资本公积金转增等形式所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锁定安排。
本次授权董事会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
5、募集资金用途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资金用途应当符合下列规定:
(1)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和有关环境保护、土地管理等法律、行政法规规定;
(2)本次募集资金使用不得为持有财务性投资,不得直接或者间接投资于以买卖有价证券为主要业务的公司;
(3)募集资金项目实施后,不会与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新增构成重大不利影响的同业竞争、显失公平的关联交易,或者严重影响公司生产经营的独立性。
6、决议有效期
决议有效期为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公司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
7、对董事会办理本次发行具体事宜的授权
授权董事会在符合本议案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与承销业务实施细则》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范围内全权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全部事项,包括但不限于:
(1)办理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申报事宜,包括制作、修改、签署并申报相关申报文件及其他法律文件;
(2)在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相关规定及《公司章程》允许的范围内,按照有权部门的要求,并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调整和实施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包括但不限于确定或调整募集资金金额、发行价格、发行数量、发行对象及其他与小额快速融资方案相关的一切事宜,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发行时机等;
(3)根据有关政府部门和监管机构的要求制作、修改、报送、撤回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及本次发行上市申报材料,办理相关手续并执行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股份限售等其他程序,并按照监管要求处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信息披露事宜;
(4)签署、修改、补充、完成、递交、执行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一切协议、合同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保荐及承销协议、与募集资金相关的协议、与投资者签订的认购协议、公告及其他披露文件等);
(5)根据有关主管部门要求和证券市场的实际情况,在股东会决议范围内对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安排进行调整;
(6)聘请保荐机构(主承销商)等中介机构,以及处理与此有关的其他事宜;
(7)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完成后,根据本次小额快速融资的结果修改《公司章程》相应条款,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及其他相关部门办理工商变更登记、新增股份登记托管等相关事宜;
(8)在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对再融资填补即期回报有最新规定及要求的情形下,根据届时相关法律法规及监管部门的要求,进一步分析、研究、论证本次小额快速融资对公司即期财务指标及公司股东即期回报等影响,制订、修改相关的填补措施及政策,并全权处理与此相关的其他事宜;
(9)在出现不可抗力或其他足以使本次小额快速融资难以实施、或虽然可以实施但会给公司带来不利后果的情形,或者小额快速政策发生变化时,可酌情决定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方案延期或终止实施,或者按照新的小额快速政策继续办理本次发行事宜;
(10)发行前若公司因送股、转增股本及其他原因导致公司总股本变化时,授权董事会据此对本次发行的发行数量上限作相应调整;
(11)办理与本次小额快速融资有关的其他事宜。
现提请各位股东予以审议。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
月
日
议案十三:
关于选举董事的议案
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华建飞先生、孙翀先生、郑秀花女士、孙臻女士、倪益剑先生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董事候选人。第六届董事会中的职工代表董事将由公司职工代表大会选举产生。公司感谢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过去三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提名候选人简历如下:
华建飞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富阳热电厂车间主任、富阳热电厂厂长、本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董事长,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浙江省电线电缆协会第八届理事会会长,兼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浙江永煦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江西杭电铜箔有限公司董事,担任浙江杭电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
孙翀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总经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总经理等。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任浙江富春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杭电石墨烯科技有限公司、淳安千岛湖永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董事长,担任浙江富春江联合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浙江永煦控股有限公司、浙江杭电实业有限公司、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担任杭州富阳永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杭州创未来贸易有限公司执行董事、总经理。
郑秀花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6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
高级经济师。历任富阳邮电通讯设备厂车间主任、杭州富春江电信设备厂厂长、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常务副总裁等。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副董事长、总裁,兼任永通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杭州千岛湖永通电缆有限公司、浙江永煦控股有限公司董事,杭州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监事。
孙臻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77年出生,本科学历,正高级经济师。曾任职于建设银行浙江省分行。现任本公司董事,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董事、常务副总裁,浙江富春江环保热电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兼任浙江永煦控股有限公司、浙江富春江能源科技有限公司董事,杭州富阳永望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监事,担任杭州富阳富杭投资有限公司、杭州永通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执行董事。
倪益剑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68年出生,大专学历,高级经济师。历任富阳热电有限公司工段长、车间主任、副厂长、副总经理、总经理,杭州电缆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富春江通信集团有限公司战略发展委员会副主任,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等。现任公司董事,总经理、宿州永通电缆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杭州永特电缆有限公司董事。
以上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后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
议案十四:
关于选举独立董事的议案各位股东及股东代表:
经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提名吴士敏先生、任锋先生、陈希琴女士为公司第六届董事会独立董事候选人。三名独立董事候选人的任职资格和独立性已由上海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公司感谢第五届董事会全体成员在过去三年对公司发展做出的贡献。
提名候选人简历如下:
吴士敏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59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1982年2月至1987年1月,任南京军区某部助理研究员;1987年2月至1990年8月,任机械工业部上海电缆研究所第四研究室助理工程师;1990年8月至1998年1月,历任上海电缆研究所行业工作室、信息中心,助理工程师、工程师、高级工程师;1998年1月至2018年10月,历任上海电缆研究所信息中心、信息会展中心副主任、高级工程师;2018年10月至2019年6月,任上海电缆研究所有限公司高级工程师;2001年12月至今,历任中国电器工业协会电线电缆分会副秘书长、常务副秘书长。2014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SAC/TC213)委员、技术小组(TG1)成员;2019年至今,兼任全国电线电缆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绕组线分标委(SAC/TC213/SC1)委员;2017年至今,兼任中国电工技术学会电线电缆专委会委员。现同时兼任金杯电工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通鼎互联信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陈希琴女士,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女,1965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主要社会兼职有国会计学会会员、浙江省总会计师协会会员;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信息产业发展基金评审专家、浙江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工业互联网平台财务专家、浙江省(科技厅)科技计划项目评审专家,浙江省金华市中小企业数字化转型试点项目验收专家;杭州大成信用评估有限公司专家委员会委员、杭州安博尔信用评估公司顾问、中国财务云研究院讲师团讲师。自2010年以来,历任浙江开山压缩机股份有限公司
(300257.SZ)、上海华峰铝业股份有限公司(601702.SH)、浙江海利得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002206.SZ)、宁波高发汽车控制系统股份有限公司(603788.SH)、浙江新东方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603110.SH)、浙江方正电机股份有限公司(002196.SZ)、浙江太湖远大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920118.BJ)、浙江佳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831074.BJ)、浙江圣达生物药业股份有限公司(603079.SH)、宁波德昌电机股份有限公司(605555.SH)等十多家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现任浙江天台祥和实业股份有限公司(603500.SH)独立董事和审计委员会主任,浙江诺和机电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任锋先生,中国国籍,无境外永久居留权,男,1977年出生,硕士研究生学历。历任浙江阳光照明电器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证券事务代表,浙江三叶园林建设有限公司总经理助理,浙江亚厦装饰股份有限公司证券投资部经理、董事会秘书,杭州电魂网络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秘书,曾兼任第一届绍兴市上虞区政协委员。现任三维通信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法务总监,江西巨网科技有限公司董事,兼任浙江上市公司协会董秘专业委员会常务委员、杭州高新区知识产权海外维权促进会理事长、杭州滨江区企业合规促进会出海智库专家、鼎峰科技独立董事,现未担任其它上市公司独立董事。
以上议案为累积投票议案,请各位股东审议后以累积投票的方式进行表决。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5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