杭电股份: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
603618证券简称:杭电股份公告编号:
2026-040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为子公司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永通新材料”) | 1,000万元 | 5,750.40万元 | 是 | 是 |
|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富春江光电”) | 1,000万元 | 11,432.10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245,000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90.29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 其他风险提示(如有)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近日,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一级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因生产经营需要向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控股子公司永通新材料因生产经营需要向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申请流动资金贷款1,000万元。公司对上述流动资金贷款业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并分别签订了《普惠及小企业借款保证合同》和《最高额保证合同》,担保期限均自2026年6月29日至2029年6月28日止。本次公司为永通新材料提供的担保存在反担保,公司与永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周方鸣、刘云龙签订了《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周方鸣、刘云龙分别将其持有的30%、5%的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给永通新材料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根据公司于2026年4月21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和2026年5月
日召开的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议案》,公司2026年度拟为合并报表范围内子公司提供总额不超过人民币
24.5亿元的担保,公司可以根据实际经营需要,在不同全资/控股子公司之间相互调剂使用预计担保额度。担保额度有效期自公司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之日起至2026年年度股东会召开之日止。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
月22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披露的《关于公司2026年度为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6-018)。
(三)担保额度调剂情况本次被担保方永通新材料最近一期的资产负债率由原70%以下变动为70%以上,公司根据实际经营需要,从资产负债率70%以上的全资子公司浙江杭电永通线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杭电永通”)获得担保额度,因此本次涉及担保额度调剂如下:
单位:人民币万元
| 调出方 | 本次调剂前担保额度 | 本次调出额度 | 调剂后可用担保额度 | 担保余额 | 调入方 | 本次调剂前担保额度 | 本次调入额度 | 调剂后可用担保额度 | 担保余额 |
| 杭电永通 | 20,000 | 1,000 | 19,000 | 7,940 | 永通新材料 | 10,000 | 1,000 | 11,000 | 5,750.40 |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控股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永通新材料为公司控股子公司,公司持股65%,周方鸣持股30%,刘云龙持股5% | ||
| 法定代表人 | 倪益剑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183MA2CFHL62U | ||
| 成立时间 | 2018年11月15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高尔夫路602号5幢 | ||
| 注册资本 | 5,0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其他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化学交联聚乙烯电缆料、硅烷交联聚乙烯电缆料、PVC电缆料、PE电缆料、低烟无卤电缆料的研发,生产,技术成果转让,技术咨询;化工原料(不含化学危险品及易制毒化学品)销售;货物及技术进出口(法律、行政法规禁止的项目除外,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经营的项目取得许可证后方可经营)。(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12,766.69 | 12,073.11 | |
| 负债总额 | 8,973.09 | 8,258.22 | |
| 资产净额 | 3,793.60 | 3,814.89 | |
| 营业收入 | 6,079.27 | 29,626.38 | |
| 净利润 | 22.54 | 406.42 | |
被担保人类型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被担保人名称 | 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公司持有富春江光电100%股权 | ||
| 法定代表人 | 邵波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913300007109764119 | ||
| 成立时间 | 1998年09月16日 | ||
| 注册地 | 浙江省杭州市富阳区东洲街道东洲工业功能区十一号路11号 | ||
| 注册资本 | 40,000.00万元人民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非自然人投资或控股的法人独资) | ||
| 经营范围 | 一般项目:技术服务、技术开发、技术咨询、技术交流、技术转让、技术推广;光缆制造;光缆销售;光纤制造;光纤销售;电线、电缆经营;电力电子元器件制造;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电子元器件零售;光通信设备制造;光通信设备销售;通信设备制造;网络设备制造;电子元器件制造;光电子器件销售;通讯设备销售;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销售;软件开发;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销售;广播电视设备制造(不含广播电视传输设备);集成电路芯片及产品制造;通用设备制造(不含特种设备制造);电子专用设备制造;物联网设备制造;信息系统集成服务;物联网设备销售;信息技术咨询服务;玻璃纤维及制品销售;货物进出口;电力设施器材制造(除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外,凭营业执照依法自主开展经营活动)。许可项目:电线、电缆制造;广播电视传输设备制造(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具体经营项目以审批结果为准)。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86,855.85 | 87,952.24 | |
| 负债总额 | 22,244.54 | 23,142.07 | |
| 资产净额 | 64,611.32 | 64,810.18 | |
| 营业收入 | 6,029.06 | 26,710.77 | |
| 净利润 | -190.06 | -21,685.71 | |
(二)被担保人失信情况
根据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的查询结果,永通新材料和富春江光电不存在失信被执行的情形,不属于失信被执行人。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保证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广发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萧山支行债务人:杭州永通新材料有限公司担保范围: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债务本金、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为实现债权而发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执行费、保全费、评估费、拍卖或变卖费、过户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
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公司为永通新材料担保金额为最高额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限届满日起三年。是否存在反担保:是。公司与永通新材料自然人股东周方鸣、刘云龙签订了《股权质押反担保协议》,周方鸣、刘云龙分别将其持有的30%、5%的股权全部质押给公司,作为公司给永通新材料提供最高额保证担保的反担保。
(二)保证人: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债权人:上海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杭州分行债务人:浙江富春江光电科技有限公司担保范围:主合同项下所享有的全部债权,包括借款本金、利息(含复利)、罚息、违约金、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和实现债权或担保物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律师、保全、保险、鉴定、评估、登记、过户、翻译、鉴证、公证费等)
担保方式:本合同的保证方式为连带责任担保。担保金额:公司为富春江光电担保金额为人民币壹仟万元整。保证期间: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是否存在反担保:否。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下属子公司提供担保额度,是基于各子公司经营发展的资金需求,确保其业务的顺利开展,促进公司持续稳定发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利益。本次担保
对象为公司全资及控股子公司,公司对其具有充分的控制力,能对其经营进行有效监督与管理,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之内,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广大投资者利益的情形,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
五、董事会意见
本次申请流动资金贷款是为了满足公司全资子公司富春江光电和控股子公司永通新材料生产经营的资金需求,公司为子公司提供担保,主要是为了保障公司和子公司生产经营活动的正常开展,担保风险可控,不会对公司及子公司产生不利影响,符合公司及子公司整体利益。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
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245,000.00万元(包括本次担保),其中公司为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总额为245,000.00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90.29%。公司对控股子公司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10,381.62万元,占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40.68%,不存在担保逾期的情形。
特此公告。
杭州电缆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7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