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5-26  中曼石油(603619)公司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5月25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为归还股票质押融资贷款、降低股票质押风险,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16,000,000股公司股份转让给李轩先生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中曼控股于2023年4月28日与李轩、申万宏源证券有限公司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中曼控股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向李轩转让其持有的公司无限售流通股16,0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00%),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3年5月5日披露的《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3-044)。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中曼控股持有公司86,369,800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1.59%,中曼控股及其一致行动人朱逢学、李玉池、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合计持有公司149,843,116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37.46%。

二、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3年5月24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3年5月25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变化: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股数(股)占总股本比例
中曼控股无限售流通股102,369,80025.59%86,369,80021.59%
李轩无限售流通股00.00%16,000,0004.00%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证券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协议转让业务办理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朱逢学和李玉池,本次协议转让事项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更,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和日常生产经营产生影响。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5月2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