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07号───────────────
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
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国金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根据《证券法》《上市公司证券发行注册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证券发行上市审核规则》等有关规定,本所对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如下问题,请予落实:
1.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进展,是否能够在承诺期限(2023年12月31日)之内完全解决,是否存在到期无法解决同业竞争的风险及公司应对措施,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对昕华夏能源的关联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是否违反控股股东、实际
控制人前期出具的关于规范、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请你公司对上述问题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回复。若回复涉及对募集说明书的修改,请以楷体加粗标明。
上海证券交易所二〇二三年七月二十日
主题词:主板 再融资 落实意见函
上海证券交易所 2023年07月20日印发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