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
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的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3年7月21日收到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上交所”)出具的《关于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的审核中心意见落实函》(上证上审(再融资)〔2023〕507号)(以下简称“《落实函》”)。上交所对公司提交的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申请文件进行了审核,审核中心会议讨论形成问题并由公司予以落实,具体需落实问题为:
1.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与控股股东之间同业竞争问题的解决进展,是否能够在承诺期限(2023 年 12 月 31 日)之内完全解决,是否存在到期无法解决同业竞争的风险及公司应对措施,请充分提示相关风险。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2.请发行人进一步说明:公司对昕华夏能源的关联采购价格是否公允,本次募投项目新增关联交易是否违反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前期出具的关于规范、减少关联交易的承诺。
请保荐机构及发行人律师进行核查并发表明确意见。
公司将与相关中介机构按照上述《落实函》的要求,对《落实函》中的相关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并及时提交对《落实函》的回复,回复内容将通过临时公告方式及时披露,并通过上交所发行上市审核业务系统报送相关文件。
公司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尚需上交所审核并取得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的决定后方可实施,能否最终获得同意注册文件尚存在不确定性,公司将根据中国证监会、上交所的审核进展情况及时
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7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