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8月18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8月28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的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并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
(二)审议通过了《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议案》
表决情况: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关于会计政策变更的公告》(公告编号:
2023-093)。
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三)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相关授权的议案》
为保证公司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的顺利进行,经与会董事审议,同意在本次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发行过程中,如按照竞价程序簿记建档后确定的发行股数未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授权公司董事长与主承销商协商一致,可以在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前提下,对簿记建档形成的发行价格进行调整,直至满足最终发行股数达到认购邀请文件中拟发行股票数量的70%。如果有效申购不足,可以启动追加认购程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根据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授权,本议案无需提请股东大会审议。
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三十八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日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