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决议公告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的通知于2023年10月9日以电子邮件、电话等方式发出,会议于2023年10月11日在上海市浦东新区江山路3998号公司会议室以现场和通讯相结合方式召开。
本次会议应参加并表决的董事7名,实际参加会议并表决的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李春第先生主持,监事、部分高管列席了会议。会议的通知、召开符合《公司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会议决议有效。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
(一)逐项审议并通过了《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
1、回购股份的目的和用途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2、回购股份的方式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3、回购股份的种类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4、回购股份的期限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5、拟回购股份的数量及占公司总股本的比例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6、回购股份的价格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7、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和资金总额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8、本次回购股份事宜具体授权的说明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根据《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本次回购公司股份事宜已经三分之二以上董事出席的董事会会议决议,无需提交股东大会审议。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3-100)。公司独立董事发表了独立意见,详见公司于同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董事意见》。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10日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