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公司股份完成过户登记的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近日获悉公司控股股东上海中曼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之一李玉池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上海共兴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兴投资”)、上海共荣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荣投资”)、上海共远投资中心(有限合伙)(以下简称“共远投资”)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将其持有的公司共20,000,177股无限售流通股转让给西藏信托有限公司(代表西藏信托-金桐10号集合资金信托计划)(以下简称“西藏信托”)的过户登记手续已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毕,具体情况如下:
一、协议转让基本情况
中曼控股、李玉池、共兴投资、共荣投资、共远投资于2024年6月18日与西藏信托签署了《股份转让协议》,上述主体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向西藏信托转让其合计持有的20,000,177股公司无限售流通股(合计占公司总股本的5.00%)。其中,中曼控股拟转让2,027,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51%;李玉池拟转让7,878,46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97%;共兴投资拟转让4,500,017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13%;共荣投资拟转让4,100,0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2%;共远投资拟转让1,494,6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37%;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6月20日披露的《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股东协议转让部分股份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4-045)。
本次股份协议转让完成后,中曼控股持有公司股份82,142,7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0.54%;共荣投资持有公司股份4,146,81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1.04%;
共远投资持有公司股份2,991,13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0.75%;中曼控股、共荣投资、共远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89,280,641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2.33%。共兴投资将不持有公司股份,共兴投资不再为中曼控股的一致行动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控股股东中曼控股、朱逢学及其一致行动人共荣投资、共远投资合计持有公司股份115,444,039股,占公司总股本的28.86%。
二、股份过户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于2024年7月31日在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办理完成了过户登记手续,并于2024年8月1日取得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出具的《证券过户登记确认书》,转让股份性质为无限售流通股。
本次协议转让股份完成前后交易双方持股情况变化:
股东名称 | 股份性质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前 | 本次股份转让完成后 |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股数(股) | 占总股本比例 | ||
中曼控股 | 无限售流通股 | 84,169,800 | 21.04% | 82,142,700 | 20.54% |
李玉池 | 无限售流通股 | 7,878,460 | 1.97% | 0 | 0.00% |
共兴投资 | 无限售流通股 | 4,500,017 | 1.13% | 0 | 0.00% |
共荣投资 | 无限售流通股 | 8,246,811 | 2.06% | 4,146,811 | 1.04% |
共远投资 | 无限售流通股 | 4,485,730 | 1.12% | 2,991,130 | 0.75% |
西藏信托 | 无限售流通股 | 0 | 0.00% | 20,000,177 | 5.00% |
合计 | 109,280,818 | 27.32% | 109,280,818 | 27.32% |
(注:上述表格若出现总数与各分项数值之和尾数不符的情况,均为四舍五入原因造成。)
三、其他说明
1、本次协议转让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股份协议转让过户登记完成后,公司控股股东仍为中曼控股,实际控制人仍为朱逢学和李玉池,本次股份转让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不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不会对公司生产经营造成影响。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8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