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2025年4月份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股票简称:中曼石油公告编号:2025-027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5年4月份提供担保的进展公告
重要内容提示:
?被担保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装备集团”)、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钻井”)、公司全资孙公司四川中曼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四川中曼”)?本次为中曼装备集团、中曼钻井向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分别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本次为四川中曼向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申请1,000万元人民币银行授信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装备集团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中曼钻井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000万元人民币,公司为四川中曼提供的担保余额为16,000万元(均不含本次担保)。?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无?对外担保逾期的累积数量:截至本公告日止,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特别风险提示:截至本公告披露日,公司及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超过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50%。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相关风险。
一、交易情况概述
(一)担保基本情况
公司发生的对外担保均为公司为子/孙公司提供的担保及子公司之间进行的担保,因担保发生频次较高,且金融机构多以合同的提交审批时间为签署时间,因此公司按月汇总披露实际发生的担保情况。2025年4月,公司为以下全资子/孙公司的授信业务提供了担保,具体情况如下:
序号 | 被担保人 | 担保金额 | 债权人名称 | 担保类型 | 反担保 | 保证期间 |
1 | 中曼装备集团 | 1,000万元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2 | 中曼钻井 | 1,000万元 | 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3 | 四川中曼 | 1,000万元 | 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 连带责任保证 | 无 | 自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 |
(二)担保事项履行的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已分别于2024年
月
日和2024年
月
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
月
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26)。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大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被担保人中曼装备集团
、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3998号飞渡路2099号
幢
层、
幢
3、法人代表:李春第
、注册资本:
39,000万元人民币
5、与公司关系:中曼装备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曼装备集团资产总额135,990.81万元,负债总额94,510.31万元,净资产41,480.5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9,460.34万元,净利润42.74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中曼装备集团资产总额162,037.49万元,负债总额121,231.78万元,净资产40,805.71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947.88万元,净利润-706.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二)被担保人中曼钻井
1、名称: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江山路3998号,飞渡路2099号1幢5层
3、法人代表:李春第
、注册资本:
20,000万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中曼钻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中曼钻井资产总额88,548.88万元,负债总额41,864.57万元,净资产46,684.31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32,505.70万元,净利润3,473.53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
月
日,中曼钻井资产总额86,794.69万元,负债总额40,712.07万元,净资产为46,082.62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4,843.92万元,净利润-602.53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被担保人四川中曼
、名称:四川中曼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2、注册地址:成都市新都区新都街道白云路39号(工业东区)
、法人代表:陈克利
4、注册资本:10,000万元人民币
、与公司关系:四川中曼为公司全资孙公司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四川中曼资产总额36,411.37万元,负债总额24,352.87万元,净资产12,058.50万元,2024年实现营业收入25,428.14万元,净利润228.31万元(以上数据已经审计)。
截至2025年3月31日,四川中曼资产总额43,207.36万元,负债总额31,478.42万元,净资产为11,728.94万元,2025年1-3月实现营业收入1,341.75万元,净利润-355.48万元(以上数据未经审计)。
三、保证合同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名称:中曼石油装备集团有限公司
、主债权金额:
1,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二)公司与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债权人名称: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行
3、债务人名称:中曼石油钻井技术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为主合同下被担保债务的履行期届满(含约定期限届满以及依照约定或法律法规的规定提前到期)之日起三年。
、保证范围:主合同项下北京银行(及按主合同约定取得债权人地位的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其他分支机构)的全部债权,包括主债权本金以及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实现债权和担保权益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仲
裁费用、评估/鉴定/拍卖等处置费用、律师费用、调查取证费用、差旅费及其他合理费用)等其他款项。因主合同或其任何部分被解除、被撤销或终止而依法产生的北京银行的债权也包括在上述担保范围中。
(三)公司与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中信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成都分行
3、债务人名称:四川中曼石油设备制造有限公司
、主债权金额:
1,000万元人民币
、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的期间:主合同项下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即自债务人依具体业务合同约定的债务履行期限届满之日起三年。每一具体业务合同项下的保证期间单独计算。
、保证的范围:包括主合同项下的主债权、利息、罚息、复利、违约金、损害赔偿金、迟延履行期间的债务利息、迟延履行金、为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诉讼费、仲裁费、律师费、差旅费、评估费、过户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认证费、翻译费、执行费、保全保险费等)和其他所有应付的费用。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曼装备集团、全资子公司中曼钻井、全资孙公司四川中曼向银行申请综合授信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中曼装备集团为公司全资子公司、中曼钻井为公司全资子公司、四川中曼为全资孙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十六次会议和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4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本次公司为
全资孙/子公司、控股子公司提供担保,董事会结合上述公司的经营情况以及资信状况,担保风险可控,担保对象具有足够偿还债务的能力,不存在资源转移或利益输送情况,不会损害上市公司及公司股东的利益。
六、累计担保数额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240,792.07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4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
56.45%。担保对象均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5年5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