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曼石油:关于2026年7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
证券代码:603619证券简称:中曼石油公告编号:2026-038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6年7月对外担保的进展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担保对象及基本情况
| 被担保人名称 | 本次担保金额 | 实际为其提供的担保余额(不含本次担保金额) | 是否在前期预计额度内 | 本次担保是否有反担保 |
| 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曼工程香港”) | 15,000万元 | 38,132.67万元 | 是 | 否 |
?累计担保情况
| 对外担保逾期的累计金额(万元) | 0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万元) | 1,033,709.13 |
| 对外担保总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239.41 |
| 截至本公告日上市公司及其控股子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万元) | 306,709.13 |
| 对外担保余额占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的比例(%) | 71.04 |
| 特别风险提示(如有请勾选) | ?担保金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50%?对外担保总额(含本次)超过上市公司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100%□对合并报表外单位担保总额(含本次)达到或超过最近一期经审计净资产30%?本次对资产负债率超过70%的单位提供担保 |
一、担保情况概述
(一)担保的基本情况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中曼石油”)本次为中曼工程香港向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申请15,000万元人民币银
行贷款提供连带责任保证担保。截至目前,公司为中曼工程香港提供的担保余额为38,132.67万元人民币。(不含本次担保)
(二)内部决策程序公司已分别于2026年4月13日和2026年5月7日召开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6年4月15日在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发布的《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17)。
本次担保金额在预计额度范围内,无需另行召开董事会及股东会审议。
二、被担保人基本情况
(一)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 被担保人类型 | 法人 | ||
| 被担保人名称 | 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 ||
| 被担保人类型及上市公司持股情况 | 全资子公司 | ||
| 主要股东及持股比例 | 中曼石油持股100% | ||
| 法定代表人 | 李春第 | ||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 | ||
| 成立时间 | 2014年1月21日 | ||
| 注册地 | 6/F,ManulifePlace,348KwunTongRoad,Kowloon,HongKong | ||
| 注册资本 | 1,000万港币 | ||
| 公司类型 | 有限责任公司 | ||
| 经营范围 | - | ||
| 主要财务指标(万元) | 项目 | 2026年3月31日/2026年1-3月(未经审计) | 2025年12月31日/2025年度(经审计) |
| 资产总额 | 443,911.83 | 400,137.75 | |
| 负债总额 | 435,417.04 | 390,855.44 | |
| 资产净额 | 8,494.79 | 9,282.31 | |
| 营业收入 | 10,159.23 | 26,716.86 | |
| 净利润 | -787.52 | 286.91 | |
三、担保协议的主要内容
(一)公司与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签署的《最高额保证合同》主要内容如下:
1、保证人名称: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2、债权人名称:南洋商业银行(中国)有限公司
3、债务人名称:中曼石油工程技术服务(香港)有限公司
4、主债权金额:15,000万元人民币
5、保证方式:连带责任保证
6、保证期间:本合同项下主债权的债务履行期届满之日起三年。
7、保证范围:本合同前述被担保主债权的本金,以及由此产生的利息(包括法定利息、约定利息、复利、罚息)、违约金、损害赔偿金、主合同项下应缴未缴的保证金(如有)、承诺费(如有)、实现债权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催收费、诉讼费、保全费、公告费、公证费、执行费、拍卖费、律师费、担保物处置费、过户费、差旅费、债权人[乙方或乙方所代表债权银行]垫付的税或费等)、因债务人违约而给债权人(乙方或乙方所代表债权银行)造成的损失和其他所有应付费用等。
四、担保的必要性和合理性
公司为全资子公司中曼工程香港向银行申请贷款业务提供担保支持,是为了满足其生产经营需要,保障其业务持续、稳健发展。被担保对象具备偿债能力,不会损害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不会对公司的正常运作和业务发展造成不利影响。本次被担保方中曼工程香港为全资子公司,且公司对上述公司的生产经营、财务管理等方面具有充分控制权,担保风险处于公司可控范围内。
五、董事会意见
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和2025年年度股东会审议通过了《关于预计公司2026年度对外担保额度的议案》。全体董事一致认为:公司对外担保事项有助于公司各业务板块日常经营业务的开展,符合公司的整体发展需求。各担保对象生产经营情况稳定,担保风险可控,不影响公司正常经营,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六、累计对外担保数量及逾期担保的数量截至目前,公司对外担保余额为306,709.13万元(不含本次担保),占本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71.04%;公司对外担保总额为1,033,709.13万元(包含已批准的担保额度内尚未使用额度与担保实际发生余额之和),占本公司2025年度经审计净资产的239.41%。担保对象为公司下属全资子/孙公司。本公司无逾期对外担保。
特此公告。
中曼石油天然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6年8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