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会议是否有否决议案:无
一、 会议召开和出席情况
(一) 股东大会召开的时间:2023年11月15日
(二) 股东大会召开的地点: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楼墨尔本会议室
(三) 出席会议的普通股股东和恢复表决权的优先股股东及其持有股份情况:
1、出席会议的股东和代理人人数 | 7 |
2、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股份总数(股) | 146,171,088 |
3、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股份数占公司有表决权股份总数的比例(%) | 53.3860 |
(四) 表决方式是否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大会主持情况等。本次股东大会由公司董事会召集,会议由公司董事长HONG DANIEL先生主持。会议表决方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及《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以下简称“《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
(五) 公司董事、监事和董事会秘书的出席情况
1、公司在任董事7人,出席7人,部分董事以通讯方式出席本次会议;
2、公司在任监事3人,出席3人;
3、董事会秘书王梦瑶和财务总监方蓉闽出席了本次会议;部分高级管理人员以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通讯方式列席了本次会议。
二、 议案审议情况
(一) 非累积投票议案
1、 议案名称: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审议结果:通过
表决情况:
股东类型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A股 | 146,131,288 | 99.9727 | 39,800 | 0.0273 | 0 | 0 |
(二) 涉及重大事项,5%以下股东的表决情况
议案 序号 | 议案名称 | 同意 | 反对 | 弃权 |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票数 | 比例(%) | ||
1 | 关于公司为子公司提供融资担保的议案 | 5,900 | 12.9102 | 39,800 | 87.0898 | 0 | 0 |
(三) 关于议案表决的有关情况说明
议案1为特别决议议案,已由出席会议的股东所持有表决权的三分之二以上通过。
三、 律师见证情况
1、 本次股东大会见证的律师事务所:福建天衡联合律师事务所律师:林沈纬、曹化宇
2、 律师见证结论意见:
公司本次股东大会的召集及召开程序符合《公司法》《股东大会规则》《股东大会议事规则》《公司章程》和《网络投票细则》的有关规定;出席本次股东大会人员的资格合法有效;本次股东大会的表决程序及表决结果合法有效。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四、 备查文件目录
1、 经与会董事和记录人签字确认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股东大会决议;
2、 经见证的律师事务所主任签字并加盖公章的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1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