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源股份:关于签署股票回购专项借款合同的公告

查股网  2024-10-24  清源股份(603628)公司公告

证券代码:603628 证券简称:清源股份 公告编号:2024-060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签署股票回购专项借款合同的公告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本次股票回购借款合同额度不代表公司对回购金额的承诺,具体回购股份数量及金额以回购期满时实际回购的股份数量及金额为准。

?本次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不构成关联交易,亦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与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以下简称“兴业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以下简称“《借款合同》”),兴业银行将为公司提供2,55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回购股份。公司回购股份的资金来源,将在自有资金的基础上,补充增加由兴业银行提供的专项回购借款。

一、回购股份的基本情况

公司于2024年9月24日召开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及第五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审议并通过《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方案的议案》。公司拟在董事会审议通过回购股份预案之日起6个月内,以不低于人民币2,125万元(含),不超过人民币4,250万元(含)的自有资金及其他合法资金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用于实施股权激励,回购股份价格不超过人民币17元/股(含)。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2024年9月25日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董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8)、《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第五届监事会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公告编号:2024-049)及2024年10月1日

披露的《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关于以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回购股份的回购报告书》(公告编号:2024-055)。

二、签署借款合同的具体情况

为响应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根据《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中国证监会关于设立股票回购增持再贷款有关事宜的通知》,公司于2024年10月22日与兴业银行签署了《上市公司股票回购借款合同》,兴业银行将为公司提供2,550万元的贷款资金专项用于公司股份回购。

(一)协议双方

甲方: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兴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厦门分行

(二)借款金额:人民币2,550万元

(三)借款期限:2024年10月22日至2027年10月21日

(四)借款用途:用于回购公司股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借款挪作他用

三、签署借款合同对公司的影响

为更好的开展回购股份相关工作,公司与商业银行积极开展合作,充分利用好金融借贷工具,签署本借款合同,推进公司股票回购计划。

上述交易事项不会对公司当年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公司后续将根据市场情况在回购期限内继续实施本次回购计划,并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关注后续公告,并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清源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10月24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