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独立董事对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http://ddx.gubit.cn  2023-04-26  利通电子(603629)公司公告

事前认可意见

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上市公司独立董事规则》《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及《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工作制度》等有关规定,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对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将审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事前审查,并与公司管理层进行了沟通与探讨,现发表事前认可意见如下:

1、关于续聘2023年会计师事务所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具有上市公司审计工作的丰富经验和职业素养,其在担任公司2022年度会计师事务所期间,勤勉尽责,遵照独立、客观、公正的执业准则,公允合理地发表了审计意见,出具的审计报告能公正、真实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因此,同意继续聘任天健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审计机构,并同意将该议案提交给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2、关于2023年度日常关联交易预计的事前认可意见

我们认为:公司拟审议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对公司独立性无影响,公

司主要业务不会因此类交易而对关联方形成依赖,不存在损害公司股东尤其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提交公司第二届董事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白建川、陈建忠、乐宏伟、李远扬

2023 年 4 月 26 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