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关于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的回复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发来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股票交易异常波动问询函》已收悉,经认真自查核实,现回复如下:
本人作为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截至目前,除已按照《公司法》、《公司章程》及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了审议及披露的“关于拟对外投资暨签署合作框架协议事项”,不存在影响上市公司股票价格异常波动的重大事项,不存在其他应披露而未披露的重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重大资产重组、股份发行、收购、债务重组、业务重组、资产剥离、资产注入、股份回购、股权激励、破产重整、重大业务合作、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重大事项。
特此回复。
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邵秋萍、邵培生、史旭平
2023年6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