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http://ddx.gubit.cn  2023-06-07  利通电子(603629)公司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减持至5%以下暨权益变动超过1%的提示性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本次权益变动系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曾用名“北京泰德圣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泰德圣”、“信息披露义务人”)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减持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本次权益变动不触及要约收购。

? 本次权益变动超过1%,本次权益变动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泰德圣持有公司股份比例从6.2214%降至4.9999%,不再是公司持股5%以上股东。

? 本次权益变动未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及实际控制人发生变化。

公司近日收到持股5%以上股东北京泰德圣的告知函,北京泰德圣于2023年6月6日通过集中竞价方式合计减持公司股份2,223,10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2215%。现将其有关权益变动情况公告如下:

一、本次权益变动的基本情况

信息披露义务人基本信息名称北京泰德圣私募基金管理有限公司
住所北京市房山区北京基金小镇大厦F座492
权益变动日期2023年6月6日
权益变动明细变动方式变动日期减持数量(股)减持比例(%)股份种类
集中竞价交易2023/6/062,223,1001.2215人民币普通股
合计2,223,1001.2215人民币普通股

二、本次权益变动前后,信息披露义务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情况本次权益变动前,北京泰德圣拥有公司权益的比例为6.2214%;本次权益变动后,北京泰德圣拥有公司权益的比例为4.9999%。

股东名称股份性质本次权益变动前本次权益变动后
持股数量(股)比例(%)持股数量(股)比例(%)
北京泰德圣无限售条件流通股11,322,9346.22149,099,8344.9999

三、本次权益变动所涉及后续事项

1、上述权益变动情况不会导致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的变化,亦未触及要约收购,不会对公司的治理结构及持续经营产生重大影响。

2、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信息披露义务人北京泰德圣履行了权益变动的披露义务,详见公司于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京泰德圣)》。

3、本次减持股份符合《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实施细则》等法律法规、部门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3年6月7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