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于2023年8月22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结合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9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转让全资子公司部分股权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编号:2023-048)。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决议》
2、《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事前认可意见》
3、《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3年8月23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