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于2023年8月26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3年8月16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议案
监事会经审议后认为:
1、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和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各项规定;
2、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全文及摘要的内容和格式符合中国证监会和上海证券交易所的各项规定,所包含的信息公允的反映了公司报告期内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所包含的信息能从各个方面真实地反映出公司报告期内的经营管理和财务状况等事项;
3、未发现参与公司半年度报告编制和审议的人员有泄露报告信息的行为。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和《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报告摘要》。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的议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半年度募集资金存放与使用情况的专项报告》(公告编号:2023-053)。
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三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3年8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