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查股网  2024-03-02  利通电子(603629)公司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股份进展情况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回购方案具体情况

公司于2024年2月6日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议案》,同意公司以不低于人民币3,000万元,不超过人民币5,000万元回购公司股份,回购价格不超过39.29元/股,本次回购股份的期限自2024年2月6日起不超过3个月。具体内容请详见公司于2024年2月7日、2024年2月21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及公司指定信息披露媒体上披露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回购公司股份方案的公告》(公告编号:2024-005)、《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回购报告书-修订版》(公告编号:2024-008)。

二、股份回购的进展情况

根据《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7号—回购股份》等相关规定,上市公司应当在每个月的前3个交易日内公告,截至上月末的回购进展情况。现将公司回购股份的进展情况公告如下:

2024年2月,公司通过集中竞价交易方式已累计回购股份65.30万股,占公司目前总股本的0.25%,回购成交的最低价为20.48元/股,最高价为24.33元/股,已支付的资金总额为1,449.61万元(不含印花税及交易佣金等费用)。

上述回购进展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公司既定的回购股份方案。

三、其他事项

公司将严格按照《上市公司股份回购规则》《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 7 号——回购股份(2023年12月修订)》等相关规定及公司回购股份方案,在回购期限内根据市场情况择机实施股份回购,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