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于2024年3月27日在公司会议室以通讯会议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3月23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董事。本次会议应到董事7人,实到董事7人,公司全体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由董事长邵树伟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董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信息披露暂缓与豁免业务内部管理制度》
表决结果: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4年3月28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