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的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控股股东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质押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重要内容提示:
●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直接持有公司股份94,891,440股,占公司总股本36.66%。本次解除质押数量9,24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量的比例9.74%,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
3.57%。本次质押数量为21,00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量的比例22.13%,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8.11%。累计质押数量(含本次)为42,000,000股,占其直接持股数量的比例44.2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23%。
● 截至本公告日,邵树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合计直接持有公司股份124,775,980股,占公司总股本的48.21%。本次质押后,邵树伟先生及其一致行动人邵秋萍女士、邵培生先生、史旭平先生直接持有的公司股份中处于质押状态的股份累计数为42,000,000股,占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数量的比例33.66%,占公司总股本比例为16.23%。
公司于2024年5月9日接到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邵树伟先生的函告,获悉其所持有本公司的部分股份解除质押,并办理部分股份质押的事项,具体事项如下:
一、股东股份本次解除质押的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 | 本次解除质 | 本次解除 | 本次解除 | 质押开始日 | 质押解 | 质权人 |
股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 | 押股份数量(股) | 质押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质押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除日 | |||
邵树伟 | 是 | 9,240,000 | 9.74 | 3.57 | 2022/10/10 | 2024/5/9 | 苏州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二、本次股份质押基本情况
单位:股
股东名称 | 是否为控股股东 | 本次质押股数 | 是否为限售股 | 是否补充质押 | 质押起始日 | 质押到期日 | 质权人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质押融资资金用途 |
邵树伟 | 是 | 21,000,000 | 否 | 否 | 2024/5/9 | 2025/5/8 | 中国银河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 22.13 | 8.11 | 个人资金需求、出借给上海世纪利通数据服务有限公司 |
注:上述质押股份未被用作重大资产重组业绩补偿等事项的担保或其他保障用途。
三、股东累计质押股份情况
截至公告披露日,上述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累计质押股份情况如下:
单位:股
股东 名称 | 直接持股数量 | 持股比例(%) | 本次质押前累计质押数量 | 本次质押后累计质押数量 | 占其所持股份比例(%) | 占公司总股本比例(%) | 已质押股份 情况 | 未质押股份 情况 | ||
已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已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限售股份数量 | 未质押股份中冻结股份数量 | |||||||
邵树伟 | 94,891,440 | 36.66 | 21,000,000 | 42,000,000 | 44.26 | 16.23 | 0 | 0 | 0 | 0 |
邵秋萍 | 18,935,980 | 7.32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邵培生 | 8,988,560 | 3.47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史旭平 | 1,960,000 | 0.76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合计 | 124,775,980 | 48.21 | 21,000,000 | 42,000,000 | 33.66 | 16.23 | 0 | 0 | 0 | 0 |
注:以上持股数量均为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直接持股数量,不含通过持股平台宜兴利通智巧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间接持股数量。
截至本公告日,邵树伟先生所质押的股份不存在平仓风险,上述质押事项如若出现其他重大变动情况,公司将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