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查股网  2024-08-06  利通电子(603629)公司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公告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一、监事会会议召开情况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于2024年8月5日在公司会议室以现场会议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2024年8月2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各位监事。本次会议由监事会主席夏长征先生召集并主持,会议应到监事5人,实到监事5人。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审议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本决议合法、有效。

二、议案审议和表决情况

经公司监事审议和表决,本次会议通过以下议案:

议案一: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议案

监事会认为:由于资本市场环境变化,基于公司发展战略及经营规划,经相关各方充分沟通和审慎分析,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是综合考虑公司实际情况作出的决策;公司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不会对公司经营产生不利影响,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该事项相关决策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相关规定,表决程序合法、有效。

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终止向特定对象发行股票事项并撤回申请文件的公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

议案二:关于《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预计》的议案监事会认为:本次追加担保额度预计有利于世纪利通的经营发展,符合公司整体利益。决策程序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不会对公司独立性产生影响,亦不存在损害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同意本次追加担保额度预计事项。议案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刊登在指定媒体及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的《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2024年度拟为全资子公司追加担保额度预计的公告》。表决结果: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4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三、备查文件

1、《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第三届监事会第九次会议决议》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4年8月6日


附件:公告原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