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通电子: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关于更换保荐代表人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个别及连带责任。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2年1月完成非公开发行股票(以下简称“本次发行”)工作,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信建投”)担任公司本次发行的保荐机构,持续督导期至2023年12月31日止。截至2023年12月31日,由于本次发行募集资金尚未使用完毕,根据相关规定,中信建投需对尚未使用完毕的募集资金的后续使用和管理继续履行督导义务。保荐代表人赵溪寻先生、张华女士负责公司的持续督导工作。公司于2024年8月16日收到保荐机构中信建投《关于更换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非公开发行股票项目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的函》,因赵溪寻先生个人工作变动原因,不再继续担任公司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为保证持续督导工作的有序进行,中信建投委派保荐代表人刘奇霖先生(简历见附件)接替赵溪寻先生担任公司的持续督导保荐代表人,履行持续督导期的保荐工作。本次变更后,公司持续督导的保荐代表人为刘奇霖先生和张华女士。
特此公告。
江苏利通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4年8月17日
附:保荐代表人简历刘奇霖先生:保荐代表人,硕士研究生学历,现任中信建投证券投资银行业务管理委员会高级副总裁,曾主持或参与的项目有:文依电气首次公开发行;美尚生态、亚泰集团、赛迪传媒、吉林化纤等再融资项目;国创高新、山东如意、岳阳林纸等并购重组项目;凯立德、先大药业、垦丰种业、顶柱检测等新三板项目;华微电子公司债等债券项目,在保荐业务执业过程中严格遵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执业记录良好。
附件:公告原文